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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通知范文锦集6篇

   来源:学问馆    阅读: 1.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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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工程通知范文锦集6篇

工程通知 篇1

请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仅限本人领取)于7月26日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领取合格证书。

领取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社区三组

领取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871-6456954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xx年7月21日

【拓展阅读】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

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

3、审批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发证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注意: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工程通知 篇2

xx井—xx段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查涵洞工程(圆管涵)工程开工报告,准予20xx年7月10日8时开工,并委派梁比芳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胡引平进行施工现场处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及合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由监理检查合格后方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年月日签发

工程通知 篇3

因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对中山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中山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4月1日

工程通知 篇4

项目部:

经检查,你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隐患问题,请在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及时地加以整改: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督分部分项的施工。

三、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

五、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或者未由双方签字确认。□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上岗作业。

六、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八、施工现场未按照公司的CI资料要求布设。

九、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如采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设。□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或围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

十二、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差;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十三、施工现场采用材质不符合要求的脚手架。

十四、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排水措施。

十五、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数量不足;拉结不坚固、不规范。

对以上的隐患问题,请在接通知后的x日内整改完毕并报复查。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两份。

工程通知 篇5

____________:

你单位 工程经(巡查、抽查)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整改;

□ 2.局部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 3.限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复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 查 人 : 签发人:

  签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相关责任单位各存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工程通知 篇6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xx〕13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8月11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2 )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10月28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链接登录进行网络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后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免试部分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上均为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8日-8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9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四、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 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 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

九、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附件:点击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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