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下我的情况,一个月前在某
证券公司签订了三年的
合同,试用期半年,若半年内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则不能转正。现在我干了一个月,领到了
工资,想辞职,谁知那个经理像疯狗一样,说什么要罚我,要培训费。上班的.一个月,只是经常开会而已,这也算培训?由于初次就职,合同没有看清。难道合同约定要交一万违约金我也要交吗?再有,
档案和证件都不在公司,但是签了
保险合同,签的时候说走了撤销就行,现在又说不行,恐怕要拿这个卡我,我该怎么办?
大家看清楚问题呀!最核心的是,一,我在
法律上是不是有利。二,如果我什么手续不办直接离开,回到两千里外我的家里,对我以后会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