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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制度

   来源:学问馆    阅读: 2.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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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流管理制度
物流管理制度1

要进行物流管理,就要明确管理的内容。物流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库存管理。一般指对商品经营量的管理,它还包括对包装、材料、物流机械、部件的管理,货车、货柜管理,以及对发货计划、购买计划、向外委托计划等的管理。

2、工程管理。即物流中的操作流程管理,包括流程管理、时间管理、目标计划、发展计划等。

3、成本管理。即对物流费用的管理。应从费用用途和发生时间等具体关系中找出时间系列的变化,从不发生无益费用的全额管理人手,进行成本管理。

4、商品管理。库存管理是数量管理,商品管理是管理商品本身,具有质量管理的特点。

5、设备管理。即管理有关物流活动的设施和物流作业的装备,包括运送车辆、运输机构等。

6、从业人员管理。它具有劳务管理的特点,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管理从业人员。

7、其它管理。那么,对于一个经销商来说,其物流管理是否卓有成效的衡量标准又是什么呢?通常认为,“完好的质量、准确的数量、恰当的时间、送到合适的地点、给购买者以良好的印象和公平的价格”是物流活动的6项理想标准。完整地实现了这6项标准,就可以被视为有效实现了理想的物流管理。为此,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构成物流要素的各项活动都应以这6项要求作为共同的目标。

物流管理制度2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3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3.1产成品

3.1.1产成品的入库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3. 1. 1. 1. 1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3. 1. 1. 1. 2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产成品出库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2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库

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领料单一式三份, 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3.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同时按入库数量减少委托加工材料数量,

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返回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委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

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委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3.3采购物资

3.3.1采购物资入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提供)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 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3.3.2采购物资出库

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成套领用,注明用途,认真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签字批准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主要材料钢材的领用。在仓库不能存放的情况下,需存放生产现场的,由车间代保管,购进后由仓库保管员协同领用车间核算员共同验收数量,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车间核算员按入库数量同时办理出库,月末将未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 )领用明细”报表。仓库每月对车间未用材料退库进行核对,无误后开据下月1日领料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对外销售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按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4考核办法

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4.2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4.4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第2个月仍未追回的考核产品原值。

4.5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4.6委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时,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7产品出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物流管理制度3

 (一) 作业休息注意保护货物的安全:

1、卸货开车门时,要慢慢试着打开车门,以防车门开启过快造成货物突然掉落伤人;

2、叉车作业时,要有人协助指挥的同时,在旁进行装卸作业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躲避;

3、装卸工堆码货垛较高时,要注意货垛的稳定性,如需再往其上加码货物则要有协助完成,以防货物掉下来或使货垛倾倒而伤人;

4、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边。

5、 登高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

 (二)散装货物

1、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择适用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

2、做好机械与机械之间、机械与人力之间的配合工作,安全作业;

3、人力搬运较大的货物应注意有无裂缝,倒塌的危险,对不易搬动的应用撬棍拔动,不得用手拔,脚踏搬动时,应从上到下阶梯式落垛层层搬取,严禁掏挖,防止塌方;

4、作业完毕要做到“大清”。

  (三)包装货物

1、根据货物的包装和性质不同而选配合的工具托盘等;

2、装车时要平稳牢固,四方整齐,点数清楚;

3、装车时工人不少于2 人。

(四)、桶装物资

1、采用合适的工索具(铁担钩、桶钩);

2、起吊前,应用手扶住钩子,待完全吃紧松手,稳起稳吊稳落;

3、卸装时要自上而下,不得从底层抽装,桶口视要求确定朝上或卧装;

4、装车不少于2人。

 (五)危险品类

1、装运危险品前,应了解所装危险品的特性,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幅射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开好工前会,制订正确的作业方法;

2、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严禁铁器撞击,穿钉鞋,防止摩擦起火;

3、作业人员与车辆应具有危险品操作证和准运证,做到定人定机定车,并会正确作用消防器材;

4、按规定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作业中的工索具设施应符合危险品作业要求,采用机械装卸时,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5、装车工不少于2 人,视作业情况进行轮换,安全员要根据实际到场监督;

6、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谨慎操作,轻拿轻放,密切注意作业现场周围的动态,防止中毒、失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7、作业过程中,一般不宜饮食,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单独洗涤,作业人员沐浴后才能进入其它场所;

8、作业结束后,应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残留酸、碱、油质或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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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物流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龋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物流管理制度6

  一、日常工作制度

1、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并根据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准因病、有事不能上班或上班后外出办事必须请假。批准权限为:半天以内的由各组负责人批,一天以上的由筹建办主任批准。

3、服从组长指挥调度和筹建办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提高效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各组尤其是基建组要把每天的工作情况以日志形式记录下来。

5、紧密团结、搞好配合,工作上认真负责,及时沟通。

6、讲文明,懂礼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7、认真做好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卫生。

8、认真学习、掌握知识,适应工地建设的需要。

9、管理好公共财物,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10、不准在施工现场进行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二、职责分工与内部协调制度

1、明确职责分工。宿迁粮食物流中心筹建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即综合及设备组、基建组和财务组。综合及设备组负责粮食物流中心总体规划,技术统揽把关、审查、指导,省市相关部门各种手续报批和关系协调,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收支存管理及与土建水电工程的技术衔接;基建组负责工地现场全面管理,包括质量技术把关,与设计、监理、质量检测与监督、施工单位关系协调及管理,与宿城区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等;财务组负责资金概算,资金筹集与管理,与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协调衔接。

2、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组职责范围内工作由组长统一安排、处理并承担责任。对自身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筹建办主任协调和处理。筹建办主任难以处理的,再报党组研究解决。如自身难以处理、又未及时报告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均由各组组长负责。

3、加强协调配合。各组之间联系工作和要求对方配合的工作一律以联系单方式,由组长签字后送相关组,相关组组长必须签收并对联系单中要求办理或配合的工作给予积极、迅速办理。凡因推诿拖拉或处置不力影响整个工作的进展、质量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组长的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粮食物流中心建设期间财务的管理,保障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合法有效,根据会计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工程及大宗设备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

2、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均应经党组研究决定,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核批。

3、筹建经费管理。

3.1 筹建办所需办公用品由各组根据需要,排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置。

3.2 差旅费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返回后三天内结清帐目。

3.3 业务招待费由筹建办主任统一扎口管理。各组因公确须公务招待的,必须先请示后办理手续。考虑到三个组情况不同,综合及设备组、财务组公务接待在请示同意后到筹建办主任处办理公务接待审批单。基建组公务接待先电话请示筹建办主任,由筹建办主任明确接待档次和标准后记录到工作日志中,并自行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然后不定期报筹建办主任审核并补办批准手续。

3.4 其他费用开支必须经筹建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4、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材料款均采用非现金结算。

  四、器料设备采购制度

1、采购人员要时时处处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器材设备采购要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拿出采购清单。

3、备招投标工作小组,由筹建办主任任组长,筹建办相关人员为组员。

4、器材设备采购要按规定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5、器材设备到货后,要按合同及清单认真组织验收。检查产品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证、准用证、使用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收。

6、器材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形式体现。

7、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准确、全方位做好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施工及检查工作;了解掌握材料设备的使用、运转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

8、器材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工程器材设备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好各项采购活动的记录,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物流管理制度7

一、严格遵守本制度,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得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壳等杂物。

二、以租赁的房屋门前、库房前后为责任区,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或垃圾收箱或袋装化集中堆放,禁止随意乱倒垃圾。

三、遵守公德、爱护公物。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一定数量的罚款。

四、进入园区车辆要服从园区管理员指挥,办公楼、休息区前禁止歇停货车,没有运输任务的车辆,及时移往车场停放。

五、进入园区车辆禁止鸣号、喇叭喊话、鸣警报器。

六、进入库房区域作业的车辆按划分的区域停放,禁止堵塞通道。

七、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内。

八、严禁在各个房屋及仓库外堆放任何物品。

九、严禁在临时板房内用明火做饭及取暖。

十、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流园区域范围内嬉戏、打闹。

十一、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禁在休息室内聚众赌博,违者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外,本物流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十二、严禁未经同意私自打开或撬开在园区内所设置的配电箱、配电柜。所有房屋,停车场范围内的消防、治安、用电等安全,按大恒物流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业户进行户外宣传或制作广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本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园区内各种建筑物及门窗,严禁晾晒衣物或悬挂各种物品。 十八、物流园区或业户租赁房屋场所内,禁止饲养家禽或宠物;禁止私搭乱建。

物流管理制度8

物流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是现代物流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及时供应生产需要、合理储备、加速周转、节约货物使用、降低成本以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仓库管理制度已成为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仓库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库位规划 货物管理室应依货物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得到有效利用。

第二条 库位配置 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开关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依据货物的属性(组别)分区存放,同类货物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区存放以利管理。收发频繁的货物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将货物依货物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存放库位标明于料卡或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三条 货物堆放 依据货物数量、特性、要求及出库频度进行垛位规划及堆放层级。

第四条 库位标示 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层次类别依顺序逐层编订,没有时填库位流水编号; 通道类别依顺序编订; 仓库区位依顺序编订,并定立明显标识。

第五条 库位管理 仓库工作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按批次出库”的原则制定存放方案,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二、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安全库存量设定 用量稳定的货物由物流管理人员依据潍柴的月产量,按照省内库存3天、省外库存5至7天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库存周转量计划,设定安全库存的上限及下限。若生产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及时修订库存周转量计划。

第二条 库存量查询监控 仓库管理人员每天按计划查询仓库即时库存情况,视情况分类报表输出,并对库存情况进行分析,为提醒供货厂家进行货物补货、退货提供依据。

第三条 送货通知 当货物由于某种原因低于安全库存时,物流信息员应及时与潍柴采购部等部门联系(电话或邮件方式传达信息),请示是否对货物进行补货,确认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 退货通知 当货物由于某种原因高于安全库存或长期停用(存放期超过60天)或由于质量原因被判不合格时,物流信息员应及时向厂家业务人员反馈,提醒其做退货处理。

三、货物储存保管条例

第一条 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可存放货架(如存放货架者需在料卡上填上仓位编号及货架编号)。

第二条 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三条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货物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货物如有损失、变质、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四条 保管货物要根据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仓位),同类货物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第五条 保管货物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配套货物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第六条 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七条 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库应得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检。

第八条 每年年终仓管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共同处理库存盘点,盘点时必须实地查点产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的记载相符。

第九条 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

物流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应纳入固定资?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和其他资?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物流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 条明火作业管理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常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⑴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⑵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第十八条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第二十二条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1、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1、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保护现场: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常第五十三条调查: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第五十四条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第五十五条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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