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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协议书15篇

   来源:学问馆    阅读: 1.6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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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贸易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贸易协议书15篇

贸易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公司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 __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 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 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月____日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账面财务利润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入伙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他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的权限

1、合伙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合伙人其权限是:

①对供货和销货产品的物料和产品以及客户信息进行管理;

②支付合伙债务;

③对内日常生产计划进行管理。

3、合伙人其权限是:

①对产品的报价、生产风险工艺要求进行评估;

②提供内部技术上的需求;

③对内日常生产技术进行管理。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3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协议书2

甲方:

乙方:(中间人)

护照(身份证件)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合作伙伴,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作伙伴为甲方M100-75进口货物。

第二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实际成交货物数量,每吨加收10美圆支付佣金给乙方。

(2)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后,从甲方收到乙方所介绍的该合作伙伴的第一笔货后,甲方应在一周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应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合作伙伴,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二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承

担本条第(1)款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按照中文文本含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纠纷。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甲方乙方:

贸易协议书3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等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价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贸易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共同投资经营济南开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如下股东合作经营协议:

第二条、关于公司

1、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各方实际出资额及所占比例以本股东合作经营协议为准,(工商登记出资金额仅供参考,不为实际出资额);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内部备案,便于遵守执行。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______应缴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备注占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实际出资额:______万元;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______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乙方:______应缴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实际出资额:______万元;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______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5、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____________汽车,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任何一方未征得股东会同意不得退股,不得对外出资、抵押、质押、赠与、转让、托管等;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内部转让股份。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经召开股东会选举甲方______担任公司董事长,乙方______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______担任公司监事兼财务经理。______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各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股东各方分工如下:

(1)、董事长主要负责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董事拟定应由董事会负责拟定的提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业务经营、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财务经理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工作。

3、公司收入、支出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双方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在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召开股东大会或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9、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权、债务承担

1、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股份红利,承担公司债权、债务。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度收入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纯利润,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纯利润的70%.

5、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召开股东会商议制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股,随意解除本合作协议;如有违反,一方可追究违者的责任,同时公司永不退还违者的股金,作为对违者的惩罚。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1、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协议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作经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纠纷可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贸易协议书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误原因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贸易协议书6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声明。

卖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日期:

贸易协议书7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

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

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

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协议书8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贸易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元。

二、品质规格

甲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三、装运

1、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_________天,甲方应以电报通知乙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上项电报通知_________天内电复甲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_________天前,甲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乙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甲方。

四、销售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设备_________台,计总值_________元。

五、期限

乙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_________%,每年的____月至____月交货。

六、支付条件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乙方分期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产品的价款;甲方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产品设备的价款。

当甲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甲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乙方,以使乙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甲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甲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七、包装

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乙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甲方。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乙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

产品进口以后由甲方投保。产品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产品货款。

九、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乙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甲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乙方负担。

十、装运港

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

_________。

十二、单据

货物装船离岸后,乙方应向xxx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乙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甲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乙方直接寄给甲方的xxx。同时,由乙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甲方和甲方的代理人。

十三、检验

1、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甲乙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2、货物如发现缺陷,乙方应在到货后____月内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乙方委托的_________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乙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乙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_________天。

4、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十四、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十五、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_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六、xx担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至迟不超过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xx保函,一旦甲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时,由xx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xx保函见合同附件。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xx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xx为中国xx_________分行,乙方的担保xx为_________国_________xx。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甲方的规格说明。

2、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_________%向甲方交付罚金。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乙方造成了损失,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_________%交付罚金。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十八、解除合同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有下述权利:

1、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乙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乙方的货物,均可退回甲方,费用由甲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甲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乙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合同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二十、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乙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十一、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三、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二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卖方:_________(盖章)买方(盖章):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协议书10

合同号:______

__________(下称卖方)为一方,__________(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_(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

6。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

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

应遵照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

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吨价为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单B

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买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注: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因种种原因尚不能直接往来,但只有通过双方都能接受民间贸易团体的或个人的名义进行贸易往来,称之为民间贸易,系非官方的贸易。

民间贸易是单进、单出亦称单边进口和单边出口,逐笔成交。民间贸易合同的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即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另一方的权利又是这一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是交付合同货物和移交单据,货物与单据必须相符;买方的义务是支付价款,验收货物。合同经签字生效。

贸易协议书1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XX生港;

2.货到马来西XX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XX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XX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误原因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XX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XX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贸易协议书12

签约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3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签署。

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贸易协议书13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代理乙方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

二、甲方责任:提供报关委托书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与国外供货商联络,确定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

2.承担进出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银行费用、换单费、保险费、报关报检费、检验检疫费、运输费、仓储费等),将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收款单位或交给第三方代付;

3.乙方应在接到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票后按时向代收银行缴纳税款;

4.如代理进出口商品属免税、许可证商品,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证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5.守法经营,不伪报、不满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如实申报、提供货物的真实情况,对于伪报商品名称、夹带走si物品、高值低报、少报通关数量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在贸易合同执行中,如因国外客户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违反合同致使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甲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代理行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除外。

五、甲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对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经济、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适用《对外贸易代理制暂行规定》,《对外贸易法》作为本协议的准据法。

七、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据以审批、核算、对外付汇等。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贸易协议书14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在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合作,经甲方申请,在满足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内一定数额的贸易融资额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包含的额度种类与金额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 (币种、金额大写)的贸易融资总额度。

2、在本协议项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的贸易融资额度包括:(图标“□”中画“√”并在“ ”处填列具体金额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

□ 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甲方在申请开立单笔信用证时需交纳不低于信用证项下开证金额和溢装金额之和 %的保证金。在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提供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融资的条件下,单笔进口开证项下的押汇金额最高不超过付汇金额的 %。

□ 进口代收押汇额度:

进口代收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进口代收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进口代收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进口代收金额的 %。

□ 汇出汇款押汇额度:

汇出汇款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汇出汇款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汇出汇款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汇出汇款金额的 %。

□ 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 出口托收押汇额度:

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在本单项额度项下,出口托收单笔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汇票或发票金额的 %。

□ 出口T/T押汇额度:

出口T/T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T/T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单笔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扣除进口商预付货款及定金后的发票金额的 %。

□ 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

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 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开立保函授信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立保函授信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本单项额度项下,开立每笔保函需交纳不低于开立保函金额 %的保证金。

3、 本条第2款中乙方同意提供的各项额度称为“单项额度”。各单项额度限额之和可以超过本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贸易融资总额度限额。但是,在第二条规定的任一单项额度的使用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占用的该类单项贸易融资额度不得超过本条第2款规定的该单项额度的限额;并且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占用的各类单项额度的总和不得超过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贸易融资总额度限额。

4、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在乙方已发生的贸易融资授信余额视为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授信,占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核定的相应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5、甲方信用等级下降或发生其他乙方认为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调整直至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第二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1、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时,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自动终止,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甲方如需继续使用额度需重新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有关各方(包括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在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项下因已发生的融资或授信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因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或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到任何影响和限制,甲方仍须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其他相关义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影响。

第三条 有关业务的界定与额度的适用范围

1、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开证授信系指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免收部分/全部保证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部分占用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甲方在申请开证的同时可以向乙方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押汇业务。就本协议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其向乙方申请开立的进口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对外支付信用证项下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2、进口代收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进口代收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对外支付进口代收项下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3、汇出汇款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汇出汇款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进口贸易合同中采用货到付款结算方式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支付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4、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信用证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凭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向甲方提供或同意提供的一种以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能够正常收汇为基础的有追索权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5、出口托收押汇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托收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对客户提交的托收单据进行审核,在符合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由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在未收妥国外银行付款前的短期融资。

6、出口信用证贴现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信用证贴现系指应甲方(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贴现率有追索权地从甲方买入经国外银行承兑/承诺付款的信用证项下票据或债权的行为。

7、出口T/T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TT押汇系指,在甲方与境外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订单)中约定采取赊销作为出口结算方式的条件下,当甲方发运货物并出具以进口商为抬头的商业发票后,在收到进口商的全额货款以前,由乙方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短期贸易融资。

8、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开立保函授信系指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保函时,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免交全部/部分保证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部分占用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第四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1、本协议第一条所称的“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可多次循环使用的单项额度;所称的“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循环使用(可在最高限额内一次或分次使用)的单项额度,分次使用的情况下,每次叙做业务时予以扣减单项额度,直至单项额度为零,不得循环使用。

2、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具体业务应符合乙方的规定,甲方应逐笔向乙方提出第六条第2款列明的书面业务申请(一式二份),并提供办理该项业务的有关资料供乙方审核。乙方在对甲方的具体业务审查后,有权决定对某一具体业务是否需追加保证金或降低融资比例,并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该笔业务或拒绝甲方的该项融资申请。

3、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一经甲方使用,即构成甲方对乙方之负债。乙方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实现乙方债权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乙方关于贸易融资及授信、银行结算、贷款等的有关规定使用本协议项下之授信额度。

5、甲方在本协议授信额度期限内申请开立信用证、保函或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汇出汇款押汇、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贴现及其他类型的融资,如果信用证、保函的有效期或押汇/融资到期日在相应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后三个月,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相应的单项额度。如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单项额度办理业务,则有关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因该授信/融资而发生的权利义务不受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的任何影响和限制。

6、如甲方需要调剂使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单项授信额度,或者需要在本协议及其他授信协议项下调剂使用额度,应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决定是否调剂及调剂的具体办法,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相应的额度调整补充协议。

第五条 利息、罚息、费用和汇率

1、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人民币,则融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2、如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外币,则利率根据乙方当时适用的押汇币种的贷款利率确定,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3、融资逾期的罚息利率。乙方于融资到期日未收回融资款项,且甲乙双方就展期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即构成融资逾期。融资发生逾期时,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利率,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中的约定为准。

4、垫款的利率。甲方申请乙方开立的信用证或保函项下发生垫款的,乙方有权按照乙方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及/或复利。

5、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须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额度管理费(本条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 2、不适用),按总额度的 %计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与本协议相关的账户管理、收付汇跟踪、头寸调剂等综合性服务;

(2)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每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乙方为收回与额度有关的信用证、票据、保证和抵(质)押担保项下的款项向有关当事人追索而发生的费用;

(4)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6、甲方履行付款/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乙方依据本协议及单项协议主动从甲方账户中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或融资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照扣款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实时汇率牌价加点进行折算。

对于甲方的出口收汇款项,乙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或甲方要求进行结汇时,结汇汇率按照结汇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实时汇率牌价加点进行折算。

第六条 使用授信额度需要签署的协议

甲方向乙方申请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应与乙方选择适用或者签署以下相关附件或申请书:

1、经过双方协商、修改、同意适用的下列附件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下列附件,图标“□”中画“√”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对于双方未明确约定适用的附件,如本协议项下对该附件所适用的业务/产品赋予了相应的额度,则该附件对甲方双方同样适用)。对于适用的附件双方无需另行在相应附件上签字、盖章,任何一方不得因此而对附件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效力提出任何异议。

□ 附件(1):用于开立信用证业务。

□ 附件(2):用于进口押汇业务。

□ 附件(3):用于出口押汇业务。

□ 附件(4):用于远期信用证项下贴现业务。

□ 附件(5):用于开立保函业务。

2、下列申请书,由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具体的结算融资业务时提交,双方协商填写完毕(其中《进口押汇申请书》和《出口融资申请书》须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1)开立信用证申请书。

(2)修改信用证申请书。

(3)进口押汇申请书(用于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项下押汇)。

(4)出口融资申请书(用于出口信用证/托收/TT项下押汇或远期信用证项下贴现)。

(5)开立保函申请书/提货担保申请书。

(6)修改保函申请书。

3、在单项授信业务中双方签署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确认的借据、申请书、提款用函件和凭证等也构成单项协议的一部分。

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依据单项协议和本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余额。单项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单项协议为准。

第七条 融资交易的先决条件

甲方申请使用本协议下的授信额度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交相应单项授信业务的申请书;

2、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3、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单项授信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4、办妥叙做单项授信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手续须由乙方办理的,甲方同意给予一切配合;

5、满足单项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叙做业务前提条件或提款前提条件;

6、甲方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将保证金全部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7、《综合授信协议》或本协议中规定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8、甲方同意做出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声明与承诺;

9、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

2、在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时,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务;

3、对甲方提出的监督、质询和批评给予重视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在使用授信额度的过程中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计费办法按乙方规定执行;

2、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清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费用和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汇差损失;

4、将取得的资金用于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约定的用途。

第十条 担保

对于依据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双方同意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担保:

1、本协议依据双方之间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为 )而签订,是《综合授信协议》的从属协议(即具体业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同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授信或融资。

2、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若以抵押或质押为担保方式,或者同时以抵押、质押两种形式担保,应当依法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定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属合同。担保文件名称为 ,编号为 。

如甲方或担保人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文件变为无效,或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或担保人在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包括其他担保类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抵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以担保甲方对乙方的债务。

第十一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已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义务;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做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定期向乙方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接受并配合乙方对其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3、如果甲方已经或将与本协议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4、如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疑地通知乙方;

5、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6、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与甲方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7、甲方同意:甲方以存放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的存款作为履行付款义务的担保,甲方在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融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其他费用等;

8、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国际惯例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或取消

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随时调整或取消对甲方的授信额度:

1、发生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2、乙方认为市场或所涉及行业出现重大负面消息;

3、乙方认为国家、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颁布某种限制性政策对或者可能对本协议涉及的产业和行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

1、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4、甲方在本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5、违反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确有证据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7、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立即宣布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全部到期;

2、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直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和中国光大银行其它机构的账户中扣收甲方应予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汇差损失;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款当天乙方确定的汇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或者要求甲方为本协议项下所有授信提供其他担保;

4、处分担保财产,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向保证人追索;

5、取消对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资并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6、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包括分行、直属支行及各管辖支行)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本协议项下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甲方放弃对于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关诉讼或仲裁主体方面的任何异议。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弃权与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权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义务,并不构成乙方对该项权利或义务的放弃或豁免,亦不构成乙方对本协议中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其他义务的豁免。

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得视为乙方对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和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及/或相关义务仍需履行。

第十八条 公证(此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2、不适用)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到 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第十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较后者为准。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乙方和 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与乙方已对本协议包括单项协议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

贸易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平等的原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进行产品营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产品销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已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乙方收到产品的7天内,由甲方负责调换。

第三条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乙方指定城市,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每次订货后需先将全部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的1个工作日内将商品发出。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双方协商。

第五条价格(见附表)(略)

第二章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其后三年内,双方同意对所知晓的对方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些信息包括货物信息、支付方式、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货源信息、员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等。

第三章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结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章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根据双方办事处机构或雇员的某项行为而被解释无效。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产权转移、公司重组等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都不够成为本协议终止的原因。

第五条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销、解散、宣布破产及其它原因等丧失法人资格;

2.双方协议终止;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4.其它原因。

第五章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合同项下的未清的债务须继续履行,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三条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同时,本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泄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六条乙方甲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预期销售量,以便甲方及时备货。但由于网络营销的特殊性,此条不作为双方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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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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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技术
能源技术
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