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范文 > 通知 > 关于工程通知范文汇总九篇

关于工程通知范文汇总九篇

   来源:学问馆    阅读: 3.13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工程通知范文汇总九篇

工程通知 篇1

因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对中山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中山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4月1日

工程通知 篇2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xx〕13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8月11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2 )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10月28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链接登录进行网络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后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免试部分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上均为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8日-8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9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四、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 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 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

九、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附件:点击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工程通知 篇3

工程部:

本公司承建 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该工程的业务员 同志,联系电话为 ;该工程的.设计师为设计部 同志,联系电话为 ;施工负责人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跟踪人员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责任监理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工程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请在接到此通知后:

1、工程部、工程部跟踪人员编制施工计划方案。

2、组织施工队伍,确定施工负责人。

3、到设计部领取经过审批的工程施工图纸。

4、把工程合同的施工内容、要求,甲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事项,摘录(整理)打印出来交给工程负责人、工程部跟踪人员;安全交底记录交一份给施工人员张贴在工棚内。

5、在上述开工日内进场施工。

6、责任监理根据工程负责人的通知及时对该工程的安全文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材料节约进行跟踪。

7、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在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

8、工程部跟踪人员负责督促: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

9、工程部负责人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工程部、监理部、设计部进行验收,售后部同时与工程部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维保接收移交手续。

开工通知收悉,工程部将按要求准时开工,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跟踪、施工、验收,办理工程维保移交手续。

  工程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xx】37号)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创优动力,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xx】52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xx】2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大力实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要将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工程质量创优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质量先进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良性机制。同时,在各地组织的建筑企业综合实力评选中,应增加质量创优方面的权重。

二、为激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设置有关质量创优的奖励条款。对获得“鲁班奖”的企业,在颁奖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作为奖励。

三、对在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工作中优先考虑,在企业资质核查和个人资格审查中建立质量先进企业和个人绿色通道。广大企业要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强化创优工作考核,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奖励。

四、各地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评选出管理强、质量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行业信息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向社会推介质量品牌企业,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通知 篇5

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承建叶集东部生态新城PPP项目建设任务,现已提供所有施工工作面,但市政路网强电入地配套工程、未名湖朱畈停车场对面湖区、未名湖C区园路三个单项工程迟迟未能动工。为确保项目建设工期计划按时完成,现责令你公司务必于20xx年11月20日之前开工建设以上三项工程,逾期未开工,我局将依据PPP项目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处理,否则视为放弃,由业主介入选取第三方进行建设施工,产生的建设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xxx集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11月16日

工程通知 篇6

致:朝阳新村住宅E座楼“混凝土浇筑施工班组”

事由:阳台构造柱混凝土浇筑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低劣,要求在施工中引起高度重视,将已浇筑的混凝土构造柱加于修补整改。内容:1、5层阳台构造柱混凝土浇筑漏振严重,造成多处混凝土露筋、蜂窝、孔洞现象。必须采取正确的修补方法将其整改完好。2、所有的'构造柱与上部结构接触处不密实,应逐一修补填嵌密实,且确保棱角齐全。3、混凝土浇筑后加强阳台面的清理工作,确保工完全料净、节约用料、文明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三建三0一朝阳新村工程项目部技术室。

  技术负责人:

  日期:xxxx年9月2日

  接受人:施工班组负责人

工程通知 篇7

公司:

20xx年6月19日,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排水工程承包协议》,承揽贵公司发包的工程1标段雨水排水及污水排水工程。签订协议之后,我公司于20xx年7月11日进驻现场。我公司为了完成施工任务,始终垫付工程款进行施工。目前已经完成的工程交付贵司接管使用了一年零五个月有余。工程交付不久,我公司就一直与贵司进行决算。按照双方签订的《排水工程承包协议》第四条和第八条的约定,工程造价实行清单单价结算,贵司应该随进度拨款,即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扣除12%的管理费外余款全部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虽然多次与贵司及其项目部的人员接触交换结算意见,并相互提供结算资料,但是到目前为止贵公司及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人员始终没有给我公司一个明确的结算结果,更没有给我公司支付工程余款。目前我公司已经按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全部完成合同内工程,在工程交付后我公司已经尽到了维修义务,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以及增项变更等确定的工程量,我公司结算工程造价为3,788,711。55元。

现我公司郑重向贵公司发出结算通知书,并提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结算)》一份(此结算我公司也于20xx年1月6日提交贵司)望贵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及结算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回复我公司,否则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通知 篇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li证书使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xx〕28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49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场设置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工程通知 篇9

1.复查申请时间: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940025;传真:027-81349501。

人事
办公行政
会议纪要
聘书
声明
通告
通知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