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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疏导方案(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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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通疏导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疏导方案(汇编15篇)

交通疏导方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适应雨花台风景区园内管理的各项要求,实施有效的交通管制和人员疏导,维护景区交通安全和游客参观游览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雨花台风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景区内车辆、人员的疏导工作。

2组织体系

2.1常态组织机构

常态下(日常工作状态下)车辆指挥、人员疏导由保卫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2.2节假日组织机构

节假日期间车辆指挥、人员疏导指挥,按管理局假日指挥部统一协调,做到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保障有力、处置及时,具体工作按责任片区划分,由各责任片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责任片区划分由指挥部统一下达。

3运行机制

3.1预警监测

采取监控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准确信息,为节假日指挥部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3.1.1设立接待登记处,掌握和了解游客和车辆入园情况。节假日在各门口设立接待登记处,安排专人值班,对出入园游客数量、车辆数量定时进行统计,准确把握景区内游客、车辆数量动态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2信息中心负责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值班,对车辆、人员入园情况实施监控,及时掌握和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3管理局节假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全局各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报告。

3.2车辆入园

3.2.1参观旅游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由门卫人员收取车辆入园费,凭票入园。

3.2.2在景区租赁、承包、联营、施工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按行政许可的规定办理《雨花台风景区车辆通行证》,凭证入园。

3.2.3员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照《管理局内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

3.2.4其他外来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风景区。

3.3人员入园

3.3.1入园参观或组织凭吊活动的单位(人数较多)应事先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入园。

3.3.2日接待游客量控制在30000人以内,超过控制人数时实行有效措施,控制人员入园速度直至采取暂时闭园,以保持游客良好游览秩序,保护人员安全和生态园林资源。

3.4车辆行驶

根据风景区道路状况,景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行驶,部分道路实行双向行驶,禁止机动车反道行车。

3.4.1单向行驶道路:北大门

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

北门,以上路段禁止反向行车。

3.4.2双向行驶道路:南大门—纪念馆广场—纪念碑停车场—东门—二泉路口。以上路段可以双向行车。

3.5车辆疏导

3.5.1工作日疏导:工作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相对较少,将入园车辆指定在北门内广场、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放。以上场地一次性停车量为446台,日停车量为900台。工作日禁止在景区主干道停放机动车。

3.5.2双休日疏导:双休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较多,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满车辆后,将入园车辆引导东、西干道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26台,日停车量为1000台。

3.5.3节假日疏导:在节假日入园车辆剧增的情况下,先按照双休日停车的方案指挥车辆停放,待以上场地停满后,再安排入园车辆在东门干道、南门干道茶场区和古迹区停车场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66台,日停车量为1200台。

3.6车辆管制:

3.6.1工作日期间,由行政执法大队在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木樨苑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2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在北大门、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饭店路口、纪念馆广场、木樨苑路口、游乐园东路口等路段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3清明节等特殊时期,进入景区车辆超过承受能力时,协助公安交警实施综合管理,暂停车辆进入景区。

3.6.4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在指定地点停放。

3.6.5节日期间,职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

3.7客流高峰期人员疏导

3.7.1当烈士纪念馆内游客数量超过正常接待量时,启动《场馆客流控制与疏导应急预案》,具体工作由纪念馆负责。

3.7.2对主峰地段加强管理,纪念碑的团体凭吊分批进行,控制和疏导在平台的人流。

3.7.3安排人员加强对纪念桥的管理,及时疏导集聚桥面的`人员,避免造成拥挤、踩踏、落水等伤亡事故。

3.7.4对雨花阁等景点,实施分时、分批参观或暂停开放,避免因拥挤而发生事故;

3.7.5当入园人数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及时采取游客分批入园措施,缓解园内的压力,保证景区安全。

3.7.6设置警界线

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车辆不得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东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西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园内纪念桥国际歌处设第一道警界线,采取人员排队,分时、分批进入纪念馆区域,纪念馆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分时、分批进入展馆,保持馆内正常参观人数。

3.8应急处置

3.8.1在下列情况下实施紧急闭园、闭馆。

当入园人数大大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

当景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下。

出现自然灾害,可能给游客带来安全隐患的情况下。

进入场馆内游客造成拥挤,存在潜在的危险时。

3.8.2闭园闭馆的实施办法

局办公室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向市政府上报请求警力支援和应急处置的请示。

保卫处加强与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援。

宣传教育处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并用园内广播告知游客可由东门紧急疏散通道离园。

管理局节假日指挥部根据出现的情况及时下达闭园、闭馆的指令。

保卫处会同交警,对南北大门车辆进行管制,禁止车辆进入景区和在大门外广场停放。

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暂停营运。

保卫处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城管、门卫人员关闭景区大门。

风景区东门紧急通道出口开放,车辆、人员只出不进。

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在各进出口门外设置警示标识,各门点暂时停止人员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各场馆采取稳定游客的情绪,有秩序的向外分散人流,避免造成混乱引发事故。

纪念碑主峰采取拉隔离带,人员上行、下行分开的措施,避免造成拥挤、踩踏事故。

4保障措施

4.1媒体预告

在重大节假日前宣传教育处负责与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并对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分散入园人数。

4.2通讯保障

管理局持有对讲机的人员按规定要求使用,保证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指挥部成员及各片区负责人手机保持开机状态,听从指挥部的指令;景区内部电话、广播线路保持完好状态。

4.3其他保障

医疗救护车保持完好状态,医疗救护站设在主峰停车场,随时应对游客受伤情况的救护。

交通疏导方案2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交通疏导方案3

为切实解决xx镇道路交通堵塞问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xx镇的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镇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下旬起对xx镇道路交通秩序,重点对上小路口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目标;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使xx镇道路交通堵塞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xx镇政府创建办,张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期间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措施

此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2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为期4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

1、镇政府抽调专人负责摸清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堵塞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2、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以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主题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管理举措,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大力营造综合整治舆论氛围,使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贯穿此次综合整治全过程。

(二)全面整治阶段(3月26日至4月25日)

按照xx镇文明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各类违章占道行为。

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在312国道主干道、上小路、小高路路口施划行车导向线和斑马线、停车线。

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加大对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对xx至合肥客运专线车辆回xx后不允许在上小路口卸客后原地调头,一律从xx加油站西道口调头后单边依次停放在西街道口西侧的南混合道上待运客,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金桥(官亭)至上派个体客车不准随意在上小路口下客、带客、等客;由金桥(官亭)至上派方向的个体客车应停放在上小路站牌停靠点,上派至金桥(官亭)方向应停放在312国道北张小馆门口上下客、待客,三轮车停车泊位,一律依次停放在312国道混合道路北边。出租车停车泊位,一律在老上小路口处依次停放。312国道主干道(大庙塘)严禁停放各种大小车辆。其它道路不准车辆占道停放。

市容、工商、城建等部门对公路上的占道经营、乱摆商贩、摊点进行清理,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占道经营,把道路让出来。派出所对干扰、阻碍整治行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必须迅速处置,坚决从严打击。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认真总结在整治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方法,巩固成果,克服不足,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改善xx镇道路交通条件、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密配合,各负其责。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二)强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思想认识。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介,不断强化宣传报道,增强宣传效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理解和支持,增强自觉遵守交通的法律意识。

(三)建立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制度,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镇政府将不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该部门上级机关,仍达不到解决的将上报市、县效能办。

交通疏导方案4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学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牵头、学校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对驻城学校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四支队伍到位(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运)、三方责任压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职责,学校主体责任)”的标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4.实行错峰上学放学制度。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5.加强学校门口值勤管理。强化学校门口值勤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教职工机动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6.坚持小黄帽路队制。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7.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在校园门口按照规范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8.加强沟通协调。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在周末学生放学回家时,提前与辖区交警、公安等部门联系,告知具体放学时间,确保按时到岗,维护交通秩序。

(二)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

1.县教体局:承担沂南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长期有效。

2.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岗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20xx年底前城镇以上学校“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3.县交警大队:严格规范校车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两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定期对城区道路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根据需要安装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4.县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及时做好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和整治。按照《山东省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划合理停车泊位,设置幼儿、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

5.县交运局:根据城市规划,负责校园周边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的行业监管,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坚决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县乡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6.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管辖范围内国省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三)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责任

统筹发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组织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乡村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牵头抓总,组织相关科室协同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一乡镇(街道、开发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驻城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安全指导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

交通疏导方案5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通过三年综合整治,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员违法案件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安全事故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师生出行更加安全;校车安全和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持续推进,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管理责任机制,实现短期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村把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中小学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范围,主动履行校车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等按各相关职能把维护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镇执法中队、各中学、中心小学)

(二)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排查,对校园周边交通隐患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村委会、派出所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和设施配套的实际,在学校入口地区创造有利于学校与主交通干道接驳的缓冲空间,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临时停车位,便于接送人员停留,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在校园周边施划人行斑马线,设置减速、限速、慢行、让行等标志、设施,定期检查修缮校园周边交通防护设施。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学生上下学路段的管控,在临水临崖、急转弯等路段设置防护栏、限速标志、提醒标志等设施。镇执法中队要定期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防止堵塞学校通道。道安办要协调指导沿线各村和派出所规范设置农村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校车运行沿线安全标志、标识和防护设施。镇消防办要针对校园上下学时段拥堵现象将学校与主交通干道的.通道设为消防通道,严防随意占道堵塞现象。镇教育办要加强协调,定期组织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整改,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执法中队、道安办、消防办)

(三)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中小学校,不断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给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创造更大的空间。派出所要科学调整勤务模式,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在上下学高峰阶段,安排警力,定点管理,开学期间每天派专人到交通环境复杂、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边开展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接送车辆,引导家长接送到孩子后尽快离开。镇教育办要联合市监所、执法中队等部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管理,对校园门前乱占道路、乱设摊位等“顽症”进行整顿,从严从重处罚,确保“顽症”得到根本性的治理整顿,切实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出行环境。各中小学要在每天上下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或家长志愿者,在校门口参与值班,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帮助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派出所、市监所、执法中队,各中小学)

(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严格校车标牌审批,严格校车驾驶、随车照管人员资格审查,管好源头。镇教育办要强化校车档案管理,摸清每一辆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办法,堵住漏管、失危、你管我不管的弊端。要定期联合各有关单位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派出所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加大校园周边非法接送行为查处力度,“黑校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中心小学、派出所)

(五)加强学校公共交通服务规划调整及安全监管。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加强沿线交通安全排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上下学公交车、“周末班车”行驶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

(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要督促和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使用校车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师生安全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道安办、派出所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乘车意识。各学校要通过签订责任状、开设专题教育、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养成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和意识。要通过家长会、一封信、短信、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各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康美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派出所、市监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综合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家长、师生、群众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校车安全月通报制度,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分析总结提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交通疏导方案6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摩托车上牌率有明显上升,集中整治结束后,全乡摩托车上牌率要达到70%,年检率达到应检车辆的60%。农用车非法载客现象得到遏制,与农用车主签订责任状,保证不载客。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英将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同志任组长,副乡长、乡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1﹑宣传阶段:(5月1日—5月10日),采取一切措施,把宣传工作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硬任务贯穿始终,在公路沿线机关单位、学校等地张贴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营造良好的气氛。

2﹑整治阶段(5月11日—6月30日),集中精力,抽调人员,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全力做好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3﹑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对此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

四﹑工作重点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深入隐患排查

加强预警,明确重点。对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排查,整治隐患。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以往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新进行一次彻底的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临水临崖高危路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一般危险路段,分别登记造册,根据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力争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集中整治一批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道路,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路段,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采取临时措施,增设标志标线,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教育管理

对辖区客运场站、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再督促,再教育。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客运驾驶人及车主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强化危机意识,对涉及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包括路面管理、宣传教育、督查、情况反馈等等要及时做好登记和台帐整理保管,以备倒查。

(三)加强路面监控。

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打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突出对客运车辆、货车、校车等车辆管理。当前涉及摩托车、拖拉机的交通事故频发,务必加大对摩托车、拖拉机的管理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形成严管严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大整治行动是确保实现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有全局观念,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个人。要抽调精干得力的人员,切实实施整治工作。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各部门落实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交通疏导方案7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黄金周、小长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要求,充分利用黄金周、小长假假日旅游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旅游运输环境,狠抓运输市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让来山游人香客及广大人民群众来的了,走的好,同时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传统佳节和假日。

二、领导组织

成立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局旅游高峰期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成亮

副组长:施政(公路分中心)

张凌云(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

张志群(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李永白(办公室)

成员:王强(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张小兵(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

王智慧(客运公司)

吴晓牛(长途车站)

潘国进(昌达修理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永白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继生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1、局办公室。负责系统内文明创建、游客投诉等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2、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加强运政管理, 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运力调度;切实维护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和利用交通工具偷逃门票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和进出站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督把关,杜绝病车参与营运,维护站场秩序。

3、公路分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加大辖区省道228及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力度,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负责做好辖区内公路两侧卫生保洁和公路养护工作;协助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4、客运公司。合理调配运力,确保运输秩序井然;储备充足运力,确保内线运输畅通;保障交通秩序,确保来山游客安全;要安排足够人员维护各站点游客进站上车秩序,确保游客有序乘车;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各站点的接发车工作;备足足够机动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严禁车辆超员、超速,对发现源头超载和疲劳驾驶的车辆要立即整改,确保运输安全;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向指挥部反馈信息。

5、长途车站。合理安排客运班次,并将运力情况、加班情况报运政部门备案;开通所有班车和班线,确保游客进得来、走得出;车站站房、候车室及车厢内外应保持清洁卫生,为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同时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做到热情、礼貌待客,树立交通良好形象。

6、昌达修理厂。负责黄金周、小长假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故障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重点

1、督促指导客运公司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运力保障预案。

2、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范内外运输市场秩序,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九旅客运公司、杰达长途客运站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在景区换乘中心、售票处等场所设置宣传板、温馨提示牌,并利用固定宣传栏、LED显示屏,向游客大力宣传景区交通运输最新动态、管控措施等。交通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游客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引导游客乘坐合法合规客运车辆。

(二)加强日常监管,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管所加大对九旅客运公司、杰达长途客运站日常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督查运输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心理疏导,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带病上路、驾驶人员带情绪上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旅客的体温检测和扫码工作,督促旅客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做好候车厅、售票处以及车辆的通风、消毒杀菌工作。

(三)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市公路管理服务九华山分中心做好S228九华山风景区段有关保通保畅等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每逢节假日前对辖区农村公路开展一次全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公路急弯、陡坡、桥涵的安全通行能力,以及公路标牌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性。增加公路养护巡查频次,对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好应急人员、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物资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公路通行突发事件。

(四)组织联合执法,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加大与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接,进一步完善市县山联动执法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异地执法、定点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以景区各客运站场、重要路口和旅客集散地、桥庵联合稽查点、甘露寺、核心景区门票验票房为重点区域,加大联合执法频次,确保取得实效。

六、人员安排

(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九华山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综合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足备齐人员力量,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任务落实,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按统一规范处置。

(二)严格纪律,切实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廉洁、高效、文明执法形象。坚持查处和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引事件。

(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针对小长假、黄金周、庙会、佛教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客流流向、流时的`特点,及时督促客运企业调整客运班车班次,组织机动运力疏运旅客,尤其关注高峰期客流重点方向的加班运力投放,确保班车运力充足。切实加强备用车辆管理,对备用车辆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所有安排备用车辆要做到手续齐备,证照齐全,驾驶员资格符合,车辆性能状况良好,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不超员超速,全力确保运输安全。

(四)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信息,为黄金周(小长假)指挥部及各值班点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各值班点每日下午3:00汇总整理本值班点的工作情况上报交通局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

交通疏导方案8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现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实验中学路口早市占道问题;

2.民政局路口集市占道问题;

3.县东街集市占道问题;

4.文化东街与教育路南门集市占道问题。

二、整治标准

1.对于按照《市区摊点设置导则》审批设置的摊位,一律规范到路边石以上进行经营,占道集市实行划线定位、越界处罚。对不按规定地点、时限、面积经营的业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摆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缔,引导流动摊进入附近市场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市容中队按照辖区范围进行工作分工,使责任落实到组、到人,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死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督导管理,严把死守,使占道经营现象不出现反弹、回潮。

三是严管重罚,严厉查处非法占道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和违规设摊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市区环境规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确保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争取舆论媒体支持,借助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守法经营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科学管理。

交通疏导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交通疏导方案10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

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

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

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5、超限超载车辆;

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交通疏导方案11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104国道、312国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 “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年度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九)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全力推进“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力争将惠山交通指挥分中心建设成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控制中心。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市的深入实施,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

交通疏导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核心,以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 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学校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管,坚决取缔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整顿清理违规经营的游摊小贩,使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整治治安秩序。认真排查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设立“护学岗”,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管控,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二)全面整治经营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认真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严厉打击向学生销售管制刀具、淫秽书刊、恐怖玩具、赌博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玩具的行为;坚决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

(三)全面净化生活环境。坚决整治噪音、灰尘、空气污染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督促校外饮食行业规范经营,及时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摊点,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学校门口标识牌、减速带。安排警力对城区学校放学时段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校要扎实开展有针对性地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校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校内外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成立组织机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冯挨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汇报治理情况,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建立台账,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力度,对严重破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报道。

(三)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负总责;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依法快速打击、严厉惩处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负责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警务室,为警务室配备专兼职驻校民警;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保安人员、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维护校园周边及附近道路秩序,做到“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积极开展打击污秽网站、清理整顿网络虚拟空间有害信息等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准入资格审查,严肃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

(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在学校门前公路(城市道路除外)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线,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畅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使用许可交通部门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的各类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负责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及无证照经营摊点,坚决取缔黑网吧;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积极指导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六)县司法局:负责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定期培训法制副校长,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校园饮用水安全监测,定期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体质监测机制;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八)县文化和旅游局:定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网吧管理,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九)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安顺畅;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对本行业、本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县教体局要切实增强牵头抓总的责任意识,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期限,有资料留存,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教体局将严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常态性、长效性进行督查考核,县政府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疏导方案13

为了加强我校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有效的预防工作,遏制的发生。根据《Xx区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1、6月初举行“Xx乡中心完小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8、举行交通安全手少报活动。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

交通疏导方案14

随着城乡道路特别是“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加快建设,全镇道路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但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安全责任制,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车和驾驶员管理,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更加齐全,安保设施更加完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非法劳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全面取缔;农用运输机械管理日趋零落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宣传发动(7月22日至7月31日)

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层层部署落实,将县公安、交通、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制订《关于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全面发至村、社区。文广站要积极运用广播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方案,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村、社区也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把有关整治工作吾生、措施深入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

(二)实施分项整治(8月1日至8月20日)

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并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偏远地区或无牌无证车辆集中地区,可协调公安、农机部门安排人员集中上门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和“村村通”道路的路肩硬化工作,加强对沿路违章建房、乱摆乱放、骑路集市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确保道路畅通。

(三)开展联合执法(8月21日至9月10日)

镇政府将配合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农机局、安监局,分别抽调的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镇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车辆及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车辆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监管机制(9月11日至9月20日)

镇政府将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创造条件,加大道路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交通的,努力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张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司法所、文广站、中心学校、农办、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整治落实工作。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层层制订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本系统、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也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集中整治期间,镇将派出督查组,深入村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明察暗访、巡回督查。对集中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查处违法违规车辆和行为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也要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检查验收。9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分别对本地区、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总结,自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镇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社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镇年度综治目标考核范围。

交通疏导方案15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维护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开展城市交通治堵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理,群众参与、文明出行”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开展城市交通整治,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为建设“和谐”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力争20xx年6月1日前城市交通状况得到迅速好转,20xx年底实现显著改善,20xx年实现根本改变。具体目标如下:

(一)道路停车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道路违章停车现象基本杜绝,6月1日前二环以内道路停车秩序形成良好局面。

(二)主要交通堵点基本疏通。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主要交通堵点拥堵状况明显改观,及时解决交通拥堵状况。

(三)城市路网结构不断优化。优化城区路网级配,使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等级结构有效改善,过湘江通道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外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xx年底交通智能控制信号覆盖率达到40%,20xx年城市主要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实现全覆盖。二环以内与二环以外、中心城区以内与中心城区以外、上下班高峰期与平峰期的交通流量趋于平衡。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秩序逐步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减少停车占道

1、规范路内停车行为。开展路内停车专项整治、按照“先二环以内后二环以外、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拥堵路段后畅通路段”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所有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对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公开曝光,对违法违章占道停靠车辆一律拖走,减少违法违章停车对路面交通的影响。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和停车需求,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加强路内停车管理,确保二环以内路内停车秩序在6月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整顿经营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所有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亭棚管线占道堆放和各类建材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的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等各类设施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实行宣传教育在先、纠正处罚在后工作模式,对不服管理、屡教不改的违章户要严管重罚,坚决取缔违章经营行为。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方设置便民摊点区,引摊入“市”,集中规范经营。严格各类设施的占道审批和管理,严格查处违规设置新的占道设施。(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

3、加强施工占道管理。科学安排城区项目建设时序,严格施工占道审批,优化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大型建设项目应先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定交通疏解方案,经市交警支队批准后,先疏导后围挡。各施工单位要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围挡,不得超标占用道路以及只围挡不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线路,避免施工车辆进出高峰与相邻道路交通高峰重叠。市政道路的日常维护,原则上都应该安排夜间施工。(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工务局、区市政公司、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开放单位停车场。对辖区单位所有停车场摸底,摸清车位数量及现状。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提高单位停车场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压力。(牵头单位:区治堵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

5、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必须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恢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对改变用地、建筑规划性质,不服从整改并未按要求如期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的,由有关部门吊销企业的有关证照,并追究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责任。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停车场配建要求,适度提高配建标准,已规划的停车场要尽快按规划建设到位。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工作。新建项目严格按规定配建停车场。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建筑物不得改作商业、餐饮、娱乐等用途。(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消防大队)

6、利用社会空闲场地。充分利用空坪隙地,开辟为临时停车场,容纳社会车辆停放。(牵头单位:区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开放立交桥下空坪。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立交桥下现状进行摸底,清理违规市场、洗车场等场所,开辟为停车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路网结构

8、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抓紧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支路网建设力度,推进片区支路微循环改善,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快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对各单位(小区)的车行通道及出入口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畅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工务局、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城建投资公司、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

(三)疏通交通堵点

9、持续实施交通疏导工程。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及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加强微循环优化、节点改造和慢行交通优化力度。20xx年重点抓好麓山南路、溁湾路的拓改工程。改善慢行环境,充分挖掘非机动车通行潜能,实现区域低碳出行,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辆路权之争。(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10、整治交通堵点。对中心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交通堵点进行排查,针对各个堵点的形成原因,在5月底前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增设交通标志、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强化日常管理等措施,加强对交通堵点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交通疏导应急预案,确保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时能够快速救援、及时疏导。(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城区街巷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爱民路、华中路不、彩虹路、玉兰路、学堂坡路、民路、雷林路、汽电宿舍小区路、望月路、月桂路、荣华巷等11条街巷,打通交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2、实施社区(小区)提质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摸底,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增设停车位,解决社区(小区)停车难、拥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交通乱源综合整治行动

13、整治东方红广场和登高路交通乱源。加大处罚力度,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登高路沿线禁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牵头单位: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桔子洲街道办事处、麓山景区管理处、湖南大学)

14、整治汽车西站周边环境。对电的、摩的、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处,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汽车西站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治办、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卫生局、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15、实施潇湘南大道、猴子石大桥西头综合治理。严禁道路拉客、揽客行为,对潇湘南大道乱停放车辆抄牌,取缔非法经营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对非法营运车辆、摩的严管重罚。(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局、街道办事处、坪塘镇人民政府)

16、整治高校周边及重要节点非法营运。持续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停车秩序。(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精心组织交通

17、加强禁停路段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设立禁停标志。对禁停道路行车道和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8、优化交通组织管理。采取路口停止线前移、设置左转待驶区等措施,20xx年5月底以前完成二环以内所有道路的交通组织优化。实施城区车辆分流,在二环线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交通分流点,根据城区交通状况适时安排警力实施车辆分流,延缓进入城区的交通流量和流速。(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19、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管理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加强渣土和混凝土运输管理,禁止跨橘子洲湘江大桥、银盆岭湘江大桥、猴子石湘江大桥运输。强化电动车管理,巩固“禁摩规电限货”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及异地经营车辆等非法营运行为,在客流集散地、城乡接合部、车站等重点区域,24小时上路开展执法巡查,形成对“黑出租”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

20、提高交通科技管理水平。建成智能交通行车诱导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设置交通信息诱导屏,实时路况信息和停车信息,有效调节交通流向。增设高清电子警察、电视监控设施,实现电子警察、电子监控中心城区的有效覆盖。完成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提高指挥调度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六)加快事故处理

21、完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就近派警的原则,由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值班民警。值班民警要及时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做到“快到、快处、快撤、快疏”。对轻微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全部实行快处快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细则》,扩大简易交通事故理赔范围,增加城区理赔中心。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实施强制撤离,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七)实行网格管理

22、建立网格管理体系。根据城区主次干道分布特点和道路交通状况,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为网格,按照一类警务区24小时有警巡查和二类警务区重点时段有警巡查的要求,建立“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干部包线、责任民警包点”的疏堵保畅责任机制,实现城区交通由面到点的管控。根据城市人口、机动车、道路面积的增幅比例,增加一定数量的交警。加强对协警员、文明劝导队伍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辅助管理、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作用。(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八)加强路面勤务

23、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按照“勤务跟着流量走、勤务跟着事故走、勤务跟着违法走”的动态管理要求,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拓展高峰时段的警力布控面,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到路面上,做到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任,切实加强中心城区主要路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大巡逻监控力度,提高巡逻管控能力。交警大队领导带头上路,靠前指挥,每天安排两名大队领导上路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并及时解决执勤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24、加强交通管理勤务督查。认真落实路面动态勤务考核办法,对每个中队、每条路段、每个时段、每台巡逻摩托车的勤务进行责任定位。通过视频督查和路面巡逻督查,加大对市区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警力落实情况、民警执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交通管理勤务工作不落实者,初次违反的,对当事民警进行离岗培训;一年内有两次违反的,当事民警年终等级评定为“不称职”;一年内有三次违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民警进行处分。(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十)倡导文明出行

25、加强文明交通宣传。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道路交通新闻宣传活动,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6、抓好文明交通教育。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教育引导。推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制度,深入开展“平安进校园”、“小手牵大手”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

27、发挥志愿者和群众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公务员、文教卫系统干部职工和学生为主体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采取上街宣传、义务劝导的方式,重点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纠正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及自行车、助动车在人行道骑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团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交警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由区委书记赵建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顾问,区政府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副调研员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高春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卿超平、区城管局局长毛著、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雷泽阳任副主任,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务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区文明办、区市政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区交警大队,由雷泽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专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要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按照城区交通治堵的实际需要,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财政要足额保障到位。加强资金专项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严格城市交通治堵考评工作,将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定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进行公开通报,并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就业前景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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