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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推荐】

   来源:学问馆    阅读: 1.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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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管理合同【推荐】

物业管理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代管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 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________收取。

(二)收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四)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五)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费用;

3.弥补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三十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业主、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和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乙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由相关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乙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作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因房屋建设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协议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协议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协议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协议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年期限为其中试用期为___个月,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甲方可参照国家或行业定员定额标准制定工作任务,乙方应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随国家现行政策由职代会或董事会决定。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纪律甲方依法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七条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是否续订,应于合同期满前

日进行协商。到期即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保守商业秘密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乙方应当遵守。乙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协商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4

第一条 合同的主体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 _ _ _ _ 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及部分科室后勤临时人员管理工作协商如下:

第三条 合同的范围

一、保洁服务工作

㈠保洁作业时间:每周七个工作日,中午及夜间设值班人员,周六、周日、节假日串休。 白班:周一至周五 上午6:00—11:00 下午13:00—16:00

周六、周日 上午6:30—10:00(门诊6:00—10:30)

下午13:00—15:00(门诊13:00—15:30)

值班:周一至周五 中班11:00—13:00 晚班16:00—21:00(门诊22:00)

周六、周日 中班10:00—13:00 晚班15:00—21:00(门诊22:00)

㈡保洁作业范围及内容

1、作业范围:住院部(一部)、住院部(二部)、门诊楼、临街二层楼、血透中心、机关楼、院内外环境及医用垃圾、生活垃圾暂存点。

2、作业内容:病房、手术室、大厅、走廊、楼梯、通道、电梯、卫生间、洗漱间等区域内的病床、床头桌、地面、墙面、墙裙、顶棚、窗户、窗台、暖气、门、楼梯、扶手、洁具等公共区域的标志物及医院外环境的清洁;医用垃圾的回收、暂存;院内生活垃圾的运送及垃圾暂存点的清洁。

二、开水房、保安、技工、园艺、伙食科等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费用说明

1、本合同保洁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_ 元整( _元)。此费用包括甲方 个保洁区域,每区域人间费为 _ 元,及中午值班费用 _元。

2、后勤临时人员的管理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_ 元整( _ 元)。此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临时工工资明细》。

以上两项费用月合计人民币 _ _ 元整( _ )。合同期内变更费用,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支票方式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经协商可调整)全额向乙方支付本月的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修改作业内容、作业范围,调整作业时间。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仓库等便利条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工作质量差、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多次被投诉的保洁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更换。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员工的劳动纪律、工作日程、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及考核,随时提出改进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如乙方多次未达到作业计划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教育指导乙方相关员工遵守本职工作制度及法律法规,如因保洁工作未标、发现违规、引起纠纷或被上级部门处罚等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

6、合同期内,因政府部门下达的强制性政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协商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遵守作息时间及工作流程、制度,在甲方服务区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承揽业务。

2、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3、乙方有义务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及工作中的业务培训,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院内规章制度、防火、防盗等法规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并进行有效的考核及检查。

4、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调动、辞退,但不影响医院保洁的质量。

5、乙方需认真完成《物业清洁卫生保洁计划书》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甲方的满意。

6、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而提供保洁必要的人力、设备、工具及充足的清洁物料,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负责保洁设备工具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正常使用状态,无偿提供甲方所需的生活垃圾袋等用品。(员工用消毒剂与院方使用消毒剂同步)。

7、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及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或存在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8、乙方在作业中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如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乙方在甲方日常保洁人员不少于40人,院内非固定保洁区域内(如礼堂、会议室、新改造搬迁科室等)的单次保洁由乙方另调人员无偿提供保洁服务。

10、乙方用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作业中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乙方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在工作期间乙方员工、医患及家属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甲方将口头通知乙方,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将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如限期内整改仍不达要求甲方将给予乙方每项不合格作业20元的处罚,并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若仍不达要求甲方按每项不合格作业扣除乙方当月保洁费的1%。

2、乙方有义务保证各分担区内设置专职保洁员,因特殊原因缺岗时,乙方需在保证保洁质量的前提下安排好短期替班人员并尽快设专职保洁员,若替岗期间保洁质量不合格或替岗超过2周仍未设专职人员,甲方有权不付或少付该分担区的保洁费用。

3、甲方若违反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乙方有权终止保洁作业追究相应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支付月保洁费的25%作为补偿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或对甲方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人身伤害)。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身体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由自然力、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终止合同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任一方宣布或被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合同中有未尽事宜或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执行日期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临时工工资明细》、《物业清洁卫生保洁计划书》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 _ _ 乙方(盖章): _ _ _

地址: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电话: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代表人(签字): _ _ 代表人(签字): _ 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年_月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鉴于甲方需将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物业管理进行转让;乙方拥有合法从事物业管理资质条件。对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转让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转让,对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进行物业管理。

三、转让物业管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委员会终止乙方对该项目物业管理之日止。

四、本合同书的生效应征得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同意,对此乙方承诺已征询业主(或房屋租赁户)同意。

五、从本合同书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与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六、本合同书签订生效之日前,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所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对原与甲方已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垫付甲方(附清单),然后乙方向欠款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收取物管、水、电欠费和滞纳金、违约金。对原与甲方未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鉴于已实际享受物管服务的事实,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业主(或房屋租赁户)应予缴纳物管费,该费用由乙方依据合法程序负责追收缴纳。

七、乙方承诺接受原甲方在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工作的物管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保证其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原标准,并按国家相关政策作相应调整。在物管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交接过程中若产生矛盾纠纷或经济补偿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解决。

八、甲方将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a2区4楼建筑面积作为物管用房(含室内部分办公用品)及该商业广场的水电设施、公共区域设施(电梯、照明、绿化、道路等)一并交给乙方(附清单),有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维护。且a2区4楼只能用作物管办公不得将此房变卖、出租或抵押。

九、乙方经营期间有权对该区道路、空间等进行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

十、对连接原广播局通道处、桥面及临河道下面的防洪层空间,在不影响房屋主体质量、安全并通过城建规划等前提下,可以进行合理利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产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原商业广场售房部(化风山公园入口旁)无偿交付乙方(从签订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门要求拆迁,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服从,拆迁事宜概由乙方与政府接洽。

十二、乙方管理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物业期间,应依法经营。其收益归乙方所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因物业管理向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按甲方与西充_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非经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十四、本合同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十五、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7

甲方:XXX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XX

乙方:XX物业服务公司

法人代表:XX

经XXX住宅区业主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XX物业服务公司为XXX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_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2.占地面积:平方米。

3.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分别为别墅平方米、复式别墅平方米、高层平方米、多层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服务楼面积: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平方米。

4.住宅户数:户(截止年月日止,业主入住户数户,户未入住)。

5.物业类型: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_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_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努期限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隙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管理规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万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ll.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台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_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

第七条_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l.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_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l.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_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个车位使用费。

4.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XXX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签署日期:xx年x月x日

乙方:XX物业服务公司

负责人:

签署日期xx年x月x日

物业管理合同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的保修事项提供保修期内的维修施工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

坐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范围:

东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保修事项

甲方将物业区域内的以下 (可选择)保修事项的维修施工委托乙方承担:

1、屋面防水工程;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门窗的防渗漏;

3、供热与供冷系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6、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照明灯具、消防器具、防盗门、避雷装置、 、 等;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水泵间、 、 等;

8、

第四条 保修事项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维修及时率达到_______%;

2、维修质量返工率低于_______%;

3、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保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乙方为其保修事项维修施工过程中,应维护对方(乙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甲方根据维修项目内容应事先做好现场调查核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维修施工方案和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并根据市场物资、材料、人员工资等的费用情况对报价进行调整。甲方应按核准后的施工费用预算报价,预先支付一定的施工费用给乙方作为开工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修施工流程和施工质量,对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方案的,有权对其进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对纠正后不整改的.,有权要求停止施工;

5、甲方费用支付方式采用维修补贴金的,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维修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支付维修补贴金;

6、甲方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后,应在施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7、甲方应依据协议约定,按时结算维修施工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为交付物业的委托保修事项进行维修施工,应维护对方(甲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报修的项目内容,按规定时间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报价,报甲方审核;

3、乙方接到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应按规定时间派工程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并按施工方案开始施工;

4、乙方应接受甲方人员对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维修施工质量,达到验收合格交付;

5、乙方应编制维修施工方案,规范现场施工管理,做好维修项目进度记录,填签维修施工验收单;

6、乙方应合理编制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如遇市场物价浮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保障要求进行实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如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出现返工维修,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审核施工方案和确认费用预算清单而造成延误开工日期和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确因设计缺陷,结构性原因或一般性维修无法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考评和维修服务满意度的调查。

第七条 费用支付方式

(一)维修补贴金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每年给予乙方维修补贴金人民币 元。甲方按 (季/半年/年)对乙方维修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进行一次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支付 (季/半年/年)补贴金人民币 元。考评不达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则扣除相应维修补贴金的 %。

(二)维修施工费用

根据不同的修理项目,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保修费用:

1、简单维修项目:由甲方向乙方派送联系单,乙方签收后,根据联系单上所列的地点、时间进行现场情况检查,在与甲方确定工作内容和完工时间后组织实施,完工后由业主在联系单上验收签字。乙方凭经过验收的联系单定期到甲方办理经费结算,按 (月/季/半年)结算一次。

2、大额修理项目:对维修费用预算在 元以上的项目,甲方应预付 %的经费用于乙方购买维修材料、预付人工费用等。施工结束后,乙方凭施工验收单、施工决算清单等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 天内一次性结算施工费用。

3、紧急修理项目:发生涉及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施工结束后,乙方凭相关证明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 天内一次性结算施工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如果出现各自未能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时,应及时协商达成共识,协商不成,各自可按权利、义务提请仲裁及诉讼。

2、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请申诉并要求赔偿。

3、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请申诉并要求赔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保修金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2、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西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占地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6、建筑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______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_____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__________的_____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_____%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______、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_____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___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_____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_____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_____%以上,合格率达_____%,险情排除及时率达_____%,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1)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2)业主应在每月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_____: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_____: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_____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五条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家园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

坐落位置:__

四至:__

占地面积:__

建筑面积: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架空层。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红外线监控系统。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业主室内有偿服务费;

3.特约服务费;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协调处理开发商工程质量遗留问题。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1)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协调历来未缴物业管理服务费问题;

(2)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缴费时间,最多预交壹年;

(3)电梯三方对讲补装问题;

(4)__咖啡屋、__栋氧吧排烟问题、__文化室开门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

有(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缺损

2、设备运行:运行状态良好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接到反应后24小时内组织维修

4、公共环境:无垃圾暴露、日产日清、卫生达标

5、绿化:修剪养护及时

6、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车辆行驶畅通、停放有序

7、保安:24小时值班、按规定巡逻

8、急修:10分钟赶到现场处理

小修:随报随修或按业主约定时间修理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附后。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多层)、0.95元(高层)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场及业主委员会协商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2)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伍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80元/辆月

2、车库车位:150元/辆月(六个车位)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有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壹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11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物业管理合同12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为受聘之物业管理单位;

上述主体分别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坐落: ;

项目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物业管理委托人甲方现委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委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乙方应有权在事先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业专业管理工作内容给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将本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2“物业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

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委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委托期限暂为年,即由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委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元/月建筑 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10.5甲方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之规定承担保修责任。若甲方不予承担,乙方发出限期修改的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予答复,且情况紧急,则乙方可以代为保修,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乙方要求及时

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列明的责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对乙方、乙方委派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管理责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损失;

(2)乙方未能按协议条款中所列收到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时,有权给予甲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提前解除本协议,而无须对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对应收而未收的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向甲方追讨

11.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15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为。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并向继任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管理期间的各类档案资料、甲方提供的相关物资以及乙方受托担任物业管理

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3.3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3.4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3.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3.7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8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3.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10本协议共10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物业管理合同13

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托内容:指甲方托乙方:

4、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斧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14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住所: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及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

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已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区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上: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上: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以上。

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在有故障时启用电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

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服务标准的,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

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行协议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15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名称:企业名称: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办公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5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6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7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9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11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12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13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14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4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5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18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耗费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相关规定。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20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21条车位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略)。

第22条乙方对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住户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23条乙方向业主/物业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标准约定。(具体标准略)

第24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7章违约责任

第2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2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7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多收款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8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8章附则

第29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30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32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条因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使房屋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34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35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37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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