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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购销合同7篇

   来源:学问馆    阅读: 1.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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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购销合同7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司(需方)

乙方:(供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一、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省xxxx家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购买酒店床垫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圆整(含税费、运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

2、货到甲方,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

3、乙方将合同总金额5%的`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满壹年,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20xx年11月10日交货。

2、交货地点:xxxx省xxxx市xxxx北路xxxx大道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或各个部门管辖区域。

3、一般产品纸箱包装,特殊产品用木箱包装。

五、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甲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六、包装要求

均按国家包装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运输方式

运杂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八、服务承诺

第二条所列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换新。

1、十年内,乙方所供产品出现中国家具制造协会颁布的《弹簧软床垫质量保证条约》

2、乙方产品十年之内出现内部钢架结构沉塌、钢丝头刺出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换新。

3、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予以解决。保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处理,需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负担。

4、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实施十年主动质量跟踪服务,并建立客户档案,确保酒店的正常营运。

5、乙方提供同一型号、品牌、常用配件的库存备料,并保证在十年内可以满足维修的需要。

6、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7、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从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时间为壹拾年。

九、违约责任

1、保质期内,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如每出现一次24小时内不能及时上门处理质量问题的情况,乙方自动延长半年质保期并负责赔偿酒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3、如在成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而又无法补偿时,乙方除需在单价中调整,并在总金额中扣除外,还需给予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毁约处理

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则毁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赔偿给受损方,自然灾难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毁约除外。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xxxx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收购总量为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至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要求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对奶站与奶农双方的购销行为进行规范和约定。其中,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合同》约定,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收购人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结果。 如奶农对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奶农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另外,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江苏省泰兴市弘天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泰兴市苏合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社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一、发运:在乙方付款后,甲方按乙方所报流向发货。甲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货物发出后甲方要将发货到站、数量及收货单位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及时接货。

二、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三、交货时间: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于20xx年10月底前将货物全部发出。

四、质量检验:本合同所载品质条款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标准制定。货物品质最终以接货地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该报告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五、单据要求:甲方在交货后应按规定提供销售发票。

六、短量处理:如因甲方装车数量不足,而产生的货物短件,应由甲方补足。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水湿、被盗等,乙方提供货运记录证明,由甲方协助 乙方办理索赔。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适当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八、合同的生效及修改:本合同经甲乙2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或修改协议。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章: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收购总量为xx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xx%。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xx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xx日至xx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xx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xx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xx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xx销售人(签字):

地址:xx地址:

法定代表人:xx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xx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xx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公斤(_________市斤)。

1.品种:_________

2.订购数:_________

3.订购价:_________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________。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号no: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XX市XX区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 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编: 邮编: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开源综合楼6楼

需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徐

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供方”)和(以下称为“ 需方” )就有关“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合作规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销售范围为(以下简称“区域”),经营产品: ,需方不得越区销售,供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没有违反供方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满后,需方可依据供方相关此区域经营管理规定享有优先经营权利。否则,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在此区域经销权。

3.供方为了确所销售产品在各区域内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场年销售额10%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经供方确认需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供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需方。

4.需方应按照规定条款和条件,在区域内销售供方在当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独立的财务资金、办公场所、电脑等能够满足与供方进行网络办公和信息传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并配有独立仓库和专职业务及配送车辆进行供方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场经营标准进行合同规定区域内市场经营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供方事前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或参与本合同购销产品相同、相类似的产品或供方认为与供方产品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或广告宣传活动。 二.需方义务: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时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供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内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时候均抓住区域内一切可能的销售机会直接将供方的所有产品以上,铺货率依据供方确定的各品项达成标准执行;商超门店产品铺市率100%,铺货率达成供方标准,如未达到公司铺市要求,公司有权对需方按供方下发给需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或取消其经销资格。

2、 需方有协助各级巡查对市场检查的义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项目的准备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产品的计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项经营方针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项推进计划做要货计划、提货、在终端铺市、铺货。供方有权变更供应产品的品种,且供方可随时终止销售任何一样产品或一个类别的产品。

6、 供方将产品发运到交货地点后,从运输车厢体开厢时刻起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给需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或向承运人追偿,此后形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应商的身份与各店进行供货合同的谈判,签订;

2)各卖场的月扣、年扣、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合同内的DM单及海报费、转场费、续签合同费及赞助费,新签合同新品进场费等合同内签订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要保证配送的及时,约定收到订单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

4) 需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用于供方产品的运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贴现息由需方承担;

5)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不得给任何终端客户停止供货,供方可支持需方货款回收、合同谈判工作而进行的停货,但停货时间不能超过7天;

三、关于价格:(见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确定价格给需方供货,并将价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设定的价格体系给予终端客户供货;

3、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4、供方如因行业或其它原因造成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关于发票:

供方根据需方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货金额给需方提供发票(单价按当月的开票价计算) 五、关于要货、发货及预付帐款:需方可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按供方财务的规定支付款项,在款项到帐后安排货源,欠款的一律不予发货。

1、具体要货及付款制度:

为保证要货计划的准确性、到货的及时性及产品日期的新鲜度,需方必须按供方的规定每月按时提报销量计划,定时下要货定单,并提前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

(1)需方依据供方要货计划管理规定,依据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务量结合当月市场需求按照供方正规要货计划表格式提报下月销量计划,并由供方区域负责人与需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传真到供方办公室,每晚报一天给予需方100元的处罚,从需方货款中扣除,不报要货计划供方将按照年初签定的销售合同量结合当月营销计划给予分配各单品量,需方无条件按分配量拉货,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兑现考核,在货款中扣除。

(2)需方必须按照每月所报的要货计划按供方财务规定打预付款,事先打货款到供方帐户再下达要货定单,否则计为无效定单,不予发货。所有产品需方必须按照上、中、下旬计划数量进行定单要货,百利包、利乐枕上、中、下旬计划量必须在当旬全部下达定单(旬度上、下浮动5%),利乐包产品可按月计划下达定单(月度上下浮动5%),否则按附件四执行。具体打款要货流程如下:

a)、打预付款要求:需方在提报要货表的同时按照每次要货表上的产品金额打预付款并电话通知供方的出纳,预付款按旬汇给供货(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预付款),特殊情况提前与供方负责人沟通,否则每晚一天给予需方200元的处罚;

b)、供方依据需方帐户内预付款金额回复可提货量,如欠款或预付款金额不足下单量货款,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货;

c)、如因预付款原因导致需方无货配送给终端网点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库存:

1、畅销品项保证足够存货,周销货量的1.5倍作为安全库存;

2、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把产品销出。产品在需方库内造成的临期、过保质期及货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的储存货品的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供方规定的标准,承担因储存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产品损失及消费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需方库存商品出现任何丢失损坏责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担; 七、协助推广:

1、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在终端网点张贴和派发广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规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销售目标向区域内批发商/终端网点出售产品。

3、在需方的经营场所内展销和陈列产品。

4、需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投入,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协助供方扩大和推广市场。

5、供方将为需方提供用以树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标牌/门面/汽车的装饰设计及喷涂等服务,需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供方取得当地有关政府支持及相关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义务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需方必须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进销存报表,报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据市场经营及公司策略为需求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3、需方必须按市场发展需求配置硬件设施,5-7个乡镇配置一部车,100-150个网点配置一名业务人员,办公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万,30平方米以上;200万以上50平方米),仓库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100平方米,月销售额在100-200万,200平方米;月销售200万以上,40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

九、形象建设:

1、需方要主动积极地在自己所负责区域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需方要积极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项相关要求,同步推进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工作。

3、需方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必须打造一个形象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形象店或旗舰店。

4、需方必须严格执行供方统一的行销活动方案。

十、双方责任:

1、 供方及时供货并保证商品质量。

2、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积极主动配合商品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

3、 需方自行负责所供货门店对帐及结款事宜。

4、 需方有义务配合供方协调与各卖场的关系。

5、 需方与配送范围内各售点签订的任何协议,供方不承担责任(有供方书面授权门店除外)。

6、 供方将尽全力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订购需求,但如因缺货、需方超出计划量要货、商业纠纷、法律纠纷、政府的行动或约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交货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损失生意或损失利润,供方不承担责任,但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

十一、 双方的承诺、保证和声明: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附带产地检测报告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证件和证书要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这些证件、证书的合法、有效、真实性。需方承诺将赔偿供方由于需方违反本条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对供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供需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供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给供方造成相关损失,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追究相应赔偿。 十三、违约处罚:

1、 如需方不能实现24小时内配送制(供方断货情况除外),每有一次负激励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资金问题造成市场断货,每有一次负激励200元,三次以上调整经销区域。

3、 如因供方断货给需方带来产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责任。

4、 如需方未按时准确的提供进销存报表,每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如虚报、假报进销存报表每次负激励300元,本月促销活动不予报销。

5、 以上相应考核在货款或保证金内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转让经销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供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扣除保证金。

2、适用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十五、 关于合同终止:

1、如发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终止合同。 (1)、如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如需方停业清盘、而这种清盘并不是为了合并或改组而自动进行的清盘、或需方做出任何破产行为或和其债权人了结债务、或破产财产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获委派处理需方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由于债务的缘故而要进行的类似行动。

(3)、如需方或需方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已归任何机构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这些机构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购买或销售其他来源的蒙牛产品。

(5)、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或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该项权利终止本合同时,需方必须于书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内清还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偿后,向供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十六、双方的关系:供方不对需方或需方的雇员的行为、违约负责。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合同双方的合伙关系,或把需方任命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协议约束。需方没有权力以供方名义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并要供方负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试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他约定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副本执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本着诚信经营、合法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及乙方的实地考察,乙方认为甲方有能力也有条件为其代养相应规格和要求的脱温鸡,现就甲方替乙方代养出壳鸡苗至脱温鸡苗的相关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决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分多次向乙方提供品种:青脚麻鸡,商品代:脱温鸡,数量:只,单价:10元/斤的脱温鸡。

2、双方责任

1)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饲养出壳鸡苗至50日龄左右脱温,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垫付。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鸡苗相应天龄的疫苗接种完毕,接种的疫苗应为SPF疫苗,鸡群相应的抗体滴度应整齐。主要接种的疫苗有:马立克疫苗一次、鸡新城疫和传支H120二联疫苗四次、法氏囊疫苗两次、鸡新城疫和禽流感疫苗(含ND、H5和H9)两次、鸡痘疫苗一次。

3)在脱温鸡出栏时,甲方应提前7—1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相应准备。

4)甲方提供的脱温鸡符合本品种外形外貌特征麻黄毛、黑脚,精神状态良好,体重均匀1。5—1。8斤左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货。

5)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5万元(人民币),作为脱温鸡养殖前期费用,相应款项在合同结束后充当货款或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6)乙方应遵守提货约定,及时安排车辆到甲方场地提货。提货时乙方需当面验货、点数,脱温鸡出场后,概不负责。对于乙方出现的延迟提货,甲方按照合同价格加收0。3元/只每天的饲养成本费用,超过7天不提货,视乙方违约。

3、当批次脱温鸡乙方验货合格后应及时结算当批次货款给甲方。

4、运输和装卸货物,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安排人员协助其装鸡上车。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式两份,签字之日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台风、暴雨等因素)一方违约,则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7、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口头约定或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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