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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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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广告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广告管理制度1

1、工作时间

1、1每周工作日:实行五天制;

1、2工作时间:am:9:00—12:30,pm:13:30—6:00

1、3每月出勤22天为全勤;

2、考勤规定

2、1设定打卡制,并每天进行严格的考勤打卡,每天上午上班各打卡一次。

2、2必须遵守签到规则,严禁迟到早退不签到或代人签到。

2、3早9:00打卡完毕,没有打卡或找人打卡以旷工论处;

2、4每月xxx日行政部汇总上月考勤,一式两份,原件存入考勤档案,复印件留存财务部;

2、5因工作原因或临时事故未及时打卡,经直接领导证明,最晚于次日补签,否则做旷工论处;

2、6每月统计考勤时,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3、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现象,依下列规定处分:

3、1迟到、早退

3、1、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到班者每月给予三次机会,第四次按迟到论处;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到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15分钟后到班者,按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

3、1、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1、3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

3、1、4迟到、早退一次普通员工罚款xxx元,主管级以上罚款xxx元,从被罚款者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3、2旷工

3、2、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3、2、2未来公司上班,却委托他人打卡,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2、3旷工1日扣2倍基本工资;

3、2、4无故连续旷工3日(含)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者,罚旷工天数3倍基本工资。

3、2、5无故连续旷工超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超6日者,按自动离职论处。

4、打卡人员:除总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

广告管理制度2

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

1、省级市场20xx年广告费使用权限:

1.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

2.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

3.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

2、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

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

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广告管理制度3

1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1)本物业的商户需要安装广告招牌时,应及时到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广告牌的设置方案,办理广告牌的申请手续。

2)客服中心管理人员接到商户申请后,应及时交部门主管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商户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商户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证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

4)商户广告牌在使用期间,必须时时保证广告牌处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状态,发现损坏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拖延,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整改。

5)若因广告牌的制作质量或安装质量的问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后果。

2广告牌悬挂规定

1)所有商户均无权私自在本物业内过道、外墙壁、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招牌。

2)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铺内或门面上悬挂、张贴。

3)任何商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4)占用门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响消防,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临时使用的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规定收取场地临时使用费。

5)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按照违章装修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0-20xx元人民币罚款。

广告管理制度4

管理制度是管理者根据组织所处的环境,代表组织约束被管理者的行为规范,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在一定的内部条件和外界因素约束的条件下使企业获取最大利润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共同约言”,尤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环境的变化,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这时企业的管理就愈加显得重要。管理离不开制度,要保证企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为保证广告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一个阶段——混沟时期当时广告状态是有什么业务,就做什么业务;客户给什么业务,就做什么业务;人员组成简单,各个身兼数职,大家齐心协力,利益分配方式是提成加奖金制。尤其是以广告代理为业务主体的公司绝大多数并入核心竞争力。

第二个阶段——健全时期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客户数量的增加、员工人数的增加,作业环节相应增加,分工愈来愈细。

第三个阶段——有效时期随着厂‘告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的不断变化。开始构建有救的组织机构,这—时期公刘运营经过不断的调整,发现有些环节形同虚设,现有的资源无法撑起理想的架构,于是开始撤并一些机构以保证公司有效的运营。

第四个阶段——变革时期以信息技术为平台,以令方位服务客户为中心,处于“快鱼吃慢鱼”,灵活主动贴紧客户,快速发挥组织协作优势的变革阶段,显著的特征是:再造广告公司组织结构,客户平台亡移,操作平台下移。从客户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深化客户服务,与客户共成长。

第五个阶段——整台时期当前,中国广告行业再次发生了剧变,从一般的成本和规模竞争变为业内品牌声誉、媒介及客户资源、资本运作、行业代理经验和创意制作能力等核心能力的综合竞争从国内和区域竞争变为真正的全球竞争;广告公司管理制度从充满各种保护、限制的竞争变为真正的自由竞争。

广告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第五条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使用自有的广播频率、电视频道、报纸、期刊发布广告。

第七条广告发布登记的有效期限,应当与广告发布单位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所提交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

第八条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广告发布登记应当提交《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将准予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

(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

(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将准予延续的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延续的,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一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制度。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广告业统计报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广告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抽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二)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五)其他需要进行抽查的事项。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吊销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抄告为该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广告发布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查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告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变更;逾期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准予广告发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广告发布登记信息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应当通过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

企业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20xx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广告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房地产广告行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广告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它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全市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录像、路牌、墙壁、橱窗、印刷品、霓虹灯、车体等媒介或形式发布含有房地产内容的广告主,必须取得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意见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并到广告发布地的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广告备案或依法登记手续。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布房地产广告,该广告主应到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或依法登记手续。

第五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

第六条凡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刊登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其广告。

(一)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四)预售商品房,但未取得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五)违章建设的房屋;

(六)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时,应载明商品房预售证编号和发证机关。其预售广告中的项目名称、楼宇编号必须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预订”等进行预售商品房广告宣传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按各自职能依法查处。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十条商品住宅应按套销售,不得出现分割拆零销售广告。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其基准销售价格。

第十三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以参照物表示项目位置的,应以从该项目到达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车程等来表示距离。项目坐落位置示意图,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售楼资料上明示的房屋装修标准、材料、设备、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应当真实、准确、清楚。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第十四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出现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内容。不得出现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广告中有承诺减免或赠送若干年物业管理费的内容。

第十六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出现各种评奖、排名、国家或者省示范工程等称号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明示评奖机关、奖励种类、有效年份。对列入实施计划但未经验收获得奖励称号的,不得使用该称号。

第十七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不得以诋毁其他房地产项目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二十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时,应当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广告文本及图片等证明材料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广告申报手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广告还应当提供开发企业出具给代理人的委托书。广告主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后出具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证明材料,按照本《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广告备案或依法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在受理房地产广告业务时,要查验相关证件,特别是在受理商品房预售广告时,必须查验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广告备案、户外广告登记等有关证明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严格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上核定的房地产广告内容发布,不得添加内容。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证明文件不齐全、内容失实的房地产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经营,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分别对违法者予以处罚。

广告管理制度7

1、对下列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具体金额由公司评定:

1、1在为公司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1、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心公司的发展与建设,为公司管理上水平,进入规范的现代化企业有显著成绩者。

1、3有出突出贡献者。

2、处罚规定:

2、1与客户发生争执、吵架者,处以罚款xxxxx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2在员工之间散布流言,或者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向领导反映者,罚款xxxxx元;重犯罚款xxxxx元;再犯辞退。

2、3玩忽职守,办事马虎,导致工作失误,视情况罚款xxxx至xxxxx元不等。

2、4收受回扣,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视情节轻重,轻者罚款xxxxx元,重者予以解聘。

2、5其他类似行为。

广告管理制度8

20xx年广告宣传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广告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告宣传管理的各个相关事项。

第3条广告宣传工作由营销策划部负责。

第2章广告宣传的工作内容与费用预算

第4条本公司广告宣传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制定广告宣传方案与费用预算。

2.公司内部征集并选择广告创意与构思。

3.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及相关宣传画报。

4.联系、选择、比较广告投放媒体,制定广告发布时间表。

5.广告效果预测。

6.市场调查和广告效果评估。

7.协助配合销售部的销售工作。

第5条根据公司产品特点与市场情况,营销策划部在每年的1月份制订并提交广告宣传年度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6条营销策划部在制订广告宣传计划的同时要制定合理的广告宣传费用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实施。

第3章广告制作与投放

第7条公司营销策划部组织全公司员工参与公司产品广告的创意与构思工作,制作广告宣传资料与用品,做好公司内部的宣传工作。

第8条依照年度广告宣传计划,营销策划部与广告公司保持有效沟通,协商完成公司的广告制作,同时控制广告预算支出。

第9条公司可选择的广告媒体包括电视、杂志、挂历、信封等,营销策划部可根据不同的广告宣传方案,选择合适的媒体进行广告投放。

第4章市场调查与广告效果评估

第10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市场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将其交于销售部和营销策划部,作为制订新的广告宣传计划的依据。

第11条反映广告效果的指标主要有产品销售收入、公司知名度、产品知名度等,营销策划部通过市场调查对这些指标进行分析整理,并上报总经理。

第5章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第12条营销策划部必须将在公司内部征集的创意与构思整理归档,作为以后制作广告的创意库。

第13条广告宣传用品、市场调研资料等相关资料需整理分类,由营销策划部派专人负责保管。

第6章附则

第14条本制度由公司营销策划部编制,解释权归营销策划部所有。

第15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告管理制度9

一、广告业务的基本概念

1、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2、根据上述概念,xx国际南方大区目前的业务划分如下:

1、《xx商情广告》的广告发布业务(包括在网上预订);

2、媒体包版广告代理业务,主要是指目前的报纸包版业务(包括在网上预订);

3、媒体包版之外的广告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期刊、印刷品、影视、户外广告等广告代理业务;

4、xx商务网及各专业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

二、广告业务的基本规范

1.依据国家关于广告管理的法律规定,广告业务属于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必须由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经营,不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能经营广告业务。故所有广告业务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是具有广告经营范围的公司。

2.所有广告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印刷品广告暂行办法》、《广告禁止的内容及发布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3、规范要求

1、以上有关文件由运营中心提供并制作成册,发所有员工人手一份,业务员外出时必须携带;

2、所有刊登广告的客户必须具备法人主体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业务员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向客户索要并检查: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营许可证书(适用于广告法规定的酒类、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等特殊行业);③其它有关法律事实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必须在各业务部备案存档;

3、所有广告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填写完整;广告客户的签章必须同其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无合同的广告,禁止发布。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级以上级别人员批准;

4、各部门应专门指定广告审查员对本部门的所有广告审查工作负责,(也可按媒体设定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审查工作包括:广告客户的法人身份审查、广告内容的审查、广告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对于客户提供的广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告必须要求发布企业立即修正,否则停止发布。

广告管理制度10

第一条集团所有广告宣传事务由策划部全权负责管理(含pop、布幅、户外、报纸、电视广告);

第二条联络广告业务,原则上必须同三家以上广告单位洽谈,以利掌握合理的价格、时段、区域、质量;

第三条拟订广告计划,相关负责人必须提供两家广告单位的报价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广告计划经审批,负责人需同确定的广告单位签订合同,填审核表一并交财务部审核并附总经理签字;

第五条广告合同原件自签订之日起,需在三日内交相关合同管理员存档,同时策划部必须立即做详细登记,以备提供核查依据;

第六条广告验收人需按合同严格确认并须在审核表上签字;

第七条财务部必须审核完手续齐备的审核表后支付相应广告费;

第八条各商场广告计划必须先传真至公司策划部初审后,由策划部报总经理审批,并反馈回相关商场,其余手续由商场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策划部须对商场广告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广告具体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总经理即时处理。

广告管理制度11

1、基本原则

1、1评定原则:以能力、贡献、责任为基础,按工作岗位差异,确定工资级别;

1、2综合核定原则:员工薪资考虑人才市场行情、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核定;

2、薪资体制

2、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按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综合评定。

2、2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提成、奖金、补助等构成。

2、3薪资体制:采用月薪制,以当月公司规定的应考勤天数为基数,根据员工当月实际考勤天数算出月工资。

月工资=(月应发工资总额/月应考勤天数)x实际考勤天数+提成+奖金+补助;

2、3、1应考勤天数的定义:按公司规定,应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2实际考勤天数的定义:员工实际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3员工请假或加班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4支付时间:每月xxx日发放上月1-30/31日薪资;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发放;

2、5下列各项金额可以从每月薪资中直接扣除:罚款、未结清的借款、公司垫支款项等;

2、6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谈论和询问他人工资,如发现工资泄密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提成、奖金

4、工资表的制作与审批

4、1工资表统一由财务部制作,为了统计与归档的方便,采用统一的格式;

4、2财务部对当月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有关工资的通知文件及时作好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制作工资表;

4、3每月xxx日为发薪日;

4、4财务部在发放工资时,若为现金发放,要求员工在工资签收本上签收;如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由财务人员保留银行发放记录;

4、5必须作好工资表的打印版与电子版的档案保管;

5、因计算错误而造成工资溢领时,员工应归还其差额;公司可在下次发薪时予以扣除。

6、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时,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广告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营销广告发布的管理,保证广告发布的良好效果,有效的控制成本,特制定营销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一、营销广告的发布原则

营销广告的发布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营销广告发布的组织实施部门

营销广告的发布由营销部组织实施。需要比价或招标确定的广告项目,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须参与并负责审核。

所有广告的发布须签订广告合同。

三、营销广告的分类

本规定所指的营销广告的类别为:主流媒体、其它媒体、策划发布、销售道具制作、营销活动举办等。

1、主流媒体类:包括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报纸广告和房展会场地租赁等。

2、其它媒体类:包括户外广告牌、地铁广告、户外灯箱、网络发布、杂志广告等。

3、策划发布类:项目营销策划。

4、销售道具制作:包括楼书、广告片制作、企业刊物、效果图、摄影、模型、宣传礼品、网站制作、户外广告制作、看房通道、围墙、刻字、雕刻、展板、展牌、宣传单页、活动指引牌和条幅等。

5、营销活动及其他:房展会布展、举办营销活动、评选活动、njhouse网员单位和政府刊物活动等。

四、广告公司的选择

1、为了确保广告发布的效果,营销部在选择广告公司时,必须综合考虑广告公司的资质、服务、信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建立《合格广告公司一览表》,为了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体现广告发布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同类广告的广告公司原则上不少于3家。

2、对于单项合同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营销部须会同造价审核部,对广告公司进行考察和资格预审,并出具考察报告,以确定合格的广告公司。

五、广告发布的管理程序

根据项目销售的需要及公司年度广告费用使用计划,营销部须合理安排广告的发布工作。

1、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择优确定广告公司,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2、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选择二至三家广告公司进行比价(或方案),参考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审核意见,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3、单项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组织,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参加,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广告公司,邀请的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招标项目须编写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招标项目采用会议的方式进行评标,评标人员由董事会代表、总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及营销部、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相关人员组成。评标结果形成会议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4、部分广告项目(如主流媒体类、其它媒体类和各类营销活动)合同金额较大,又无法采用比价或招标方式确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主流媒体类:营销部附上刊历价和发布原件,经造价审核部审核后,刊历价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其它媒体类:营销部采用同类广告进行比价,并经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审核,比价单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各类营销活动或政府刊物活动:营销部以申请报告的方式,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合同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需要经过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由总经理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谈判。谈判结果形成工作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6、招标文件和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7、付款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财务部审核。

六、广告发布的资料管理

广告发布的资料由营销部负责统一整理归档。广告发布的文档除了必须符合公司《文档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1、招标项目:经批准的招标文件原件、中标单位投标书及评标结果会议纪要,需要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项目还应包括谈判结果工作纪要。

2、比价项目:发布单位的报价原件及经批准后的表单。

3、主流媒体:发布单位公布的刊历价和发布原件。

4、各类考察报告

广告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公司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经营,维护本公司的切身利益,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保证向社会提供有用的,优秀的广告,对社会和广大消费者负责,使公司沿着健康的法制轨道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一、法规学习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广告法》精神。

2、广告业务审查人员必须熟记《广告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各部门应结合本部业务情况,定期组织学习、讨论有关广告法规政策,以规范本部职工工作,并促进员工守法经营。

4、对于国家颁布的有关广告法规政策,公司领导应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让员工及时了解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精神,以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的方向。

二、广告业务档案制度

1、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保存。

2、广告业务档案的内容健全,包括以下内容:

①广告客户执照复印件

②广告合同

③广告登记人员登记的材料

④广告的审查意见及复审意见

⑤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⑦广告样式

⑧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后的信息反馈情况等

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3、以户为单位建档,要求一户一个档案,承揽一个广告客户有几个内容不同的广告也建立一个档案,如果变更广告内容的,应收取相应的证明存档。

4、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编号,编造目录,归档备查。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制度

1、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首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a) b) c) d)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要向广告客户索要。

2、审查。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后,由公司广告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a)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是真实合法的组织。

b)审查广告是否真实。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广告内容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

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在规定。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3、复审。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进行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四、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一、承接。公司对外承接业务,须由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进行谈判,并根据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的协议,草拟合同的条款。

二、初审。拟定合同条款后,由公司的合同专管员或相关人员查验有关证明材料,核实合同的内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合同内容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2、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应把合同的条款尽可能体现详细,以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误解,甚至上当受骗。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为无效、可撤消的合同。对有疑问的,可主动向合同监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规定。

三、复审。对于合同金额较大或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须经公司的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同时可主动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证或公证,一般合同无须复审。

四、签订。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核准,签署并盖章后,合同生效。

五、归档。合同的档案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执行。档案专管员的职责。

1、按合同的内容将档案分类保存,不得丢失。

2、一份合同一个档案。每份档案的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前期合同的草拟、谈判过程问题的变化及其它一些有效的证据如电报、传真件等凡涉及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的变更、履行情况等有关材料都要归档。

3、建立台帐。合同档案应分类编号,编制目录,归档备查。

4、跟踪监督。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跟踪,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

本制度一经公布实施,公司的业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时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任何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进行任意操作的,公司对此一律不负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告管理制度14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管理,增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规范,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项实施细则如下:

一、文件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文件审批流程,规范各中心和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也便于公司对各种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由关业务方面的文件需先填写《文件批复回单》,递交相关领导,相关领导须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后交相关部门保存。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发文的文件需填写好《文件批复回单》后,先递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递交相关领导审阅,领导回复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分发。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对外签订合同,需填写《合同审批单》,递交相关领导审阅签字后盖章。合同交财务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文件需要下发各部门、中心、分公司的,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下发,各部门、中心及分公司签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将所有文件分类归档保存。

二、例会制度

(一)业务例会: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业务例会(会议时间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决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布置本周的工作内容,同时形成会议记录交分管副总以及各部门主任处备案。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必须如期开展,若没有按时召开业务例会的部门每次扣罚分管领导200(贰佰)元整,部门主任200(贰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月度经营分析会:每月8号下午(如遇周末时间顺延至下周星期一)召开部门主任经营分析会,对当月的经营项目、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准备相关的经营资料,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中干(包括中干)以上的公司人员必须参加,如无故缺席扣罚200(贰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三)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有情况通报、相关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决策的情况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公司领导层。

(四)员工培训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员工培训会,培训规划和内容安排,具体会议组织由办公室负责。

(五)项目论证会:有重大新项目意向时,由部门、分公司提出,应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项目评审小组和项目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分析论证会,对即将开始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把有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三、车辆的使用及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根据集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条例,新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在工作时间内,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用车时填写派车单,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根据前后程序先后缓急实行统一调配。

(二)各分公司、部门、中心,需用车时,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及到达地点,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派车。

(三)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到市外或省外时,用车部门(人)要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才能派车。

(四)节假日(包括大周末)公司车辆统一封存,车辆必须停集团车库,任何人不得擅自动车。如特殊情况下用车,需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派车。否则罚款500元,出了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自负,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公司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不得假公济私动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行政管理中心将通知财务从本月工资一次性扣500元处罚。

(六)新亚广告公司工作人员未经行政管理中心调派车辆出车,视为出私车,除了重处罚(500元)以外,出了任何车辆事故、人员伤亡后果自负,经济损失自行赔偿。

(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须及时报告行政管理中心和公司领导,车辆责任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负事故全部责任万元以上(包括万元),责任人承担30%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由责任人承担20%经济赔偿,负次要责任人承担10%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由责任人一次从工资中扣除,工资不够者,累计从工资中扣除,车辆事故不负责任者,责任人不作处罚。

(八)擅自借车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等,由借车人自行负责处理,与办公室和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九)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违章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及违章罚款。

(十)车辆管理人员(车管干部),津贴补助均按集团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办法规定补贴。

(十一)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有职业道德,要爱护公有财产,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所驾车辆的一切相关手续、证照、随车所带工具等,同时出车之前检查该车的水和油及电路。公务执行完后按规定停入报业集团地下车库,车辆所产生费用、票据,须先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签字、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十二)行政管理中心对公司所有车辆全部负责,其中包括维修、车辆年审等,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本着励行节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车辆使用,主动接受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的监督,在车辆安全和各项费用报销单签上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励行节约。如行政管理中心在管理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失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将从责任人一次扣罚200元。

四、人力资源的管理: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专业素质的要求。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一)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领导预审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2、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二)发布招聘信息

1、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行政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2、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三)录用流程

1、行政管理中心人员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行政管理中心及分公司负责对被录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真实等)。

3、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的办公用品购买到位,确定办公座位等。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照片1张,核查无误后行政管理部存档。

5、行政管理部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

6、各部门、中心未按流程执行,公司将不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的所有费用由所聘部门自行承担。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劳动合同附后)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

6、行政管理中心要建立员工档案,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登记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分类归档.(五)员工受聘期间,有下列行为,公司可随时解除合约而无需预先通知:

1、蓄意不服从上级(公司经理和部门领导)工作安排调遣者;

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直接影响公司形象或利益者;

3、欺诈欺骗者;

4、过单或者泄露公司信息等变相过单行为,予以开除。收回过单所得并按过单所得一至五倍处罚。对行为恶劣,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严重的,公司将登报开除。

5、对收到客户广告款,次日(节假日顺延)不交财务部者,视为挪用、按帐款10%处罚;滞留三日以上的行为,按帐款20%处罚,对挪用超期或数额较大的,公司将登报开除并移送司法部门。

(六)辞退及离职的相关手续

各部门、中心必须将离职人员姓名提前1个月申报总公司,即将离职的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审批表》完善离职的相关手续才能离开。办公用品须到行政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相关客户资料必须转交部门其他员工,并填好《工作人员调动(辞职)交接流程表》;涉及在财务借款的员工,必须将财务所有借款单全部结算清楚才能离开。辞职人员的工资在交接审核后,将当月工资缓发壹月。

(七)人力资源的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各中心、部门须严格把关,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部门、中心负责人赔偿。

五、劳动纪律的管理:

公司员工的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按月进行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将作为员工职位晋升、提升工资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本公司规定的正常休息时间为:

1、实行5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时至为:下午14:30—18:00)

2、星期

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员工的休息日。

(二)公司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代替他(她)人打卡,如经发现,扣罚当月工资500元。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忘记打卡的员工当天或第二天,须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其按时上班或下班。如果打卡时间处空白,每次扣罚200元。

3、如果员工早上需直接去有关单位办事或在外办事下午不能赶回公司打卡,都需事前把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提前交到行政管理中心,打卡片不能显示打卡时间的,须经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请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都必须事前请假,否则按不请假对待。

员工需持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书面请假条交给总经理批阅,经总经理批阅同意后,把领导签字的假条交行政管理中心备案,方才同意假期。

(三)对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的处理:

公司允许每月两次未按时到岗,但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可视为堵车处理,但必须在卡片上显示时间,超过10分钟同样作为迟到处罚。卡片上必须每天显示上下班时间,如果没有打卡时间一律按30元扣罚。

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凡因私未按时到岗者为迟到。对迟到者的处罚如下:

1、迟到10—20分钟扣20元;21分钟—30分钟扣30元;30分钟以上扣50元。

2、旷工半天,处罚100元。

3、非因公不到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旷工一天扣罚150元。旷工2次扣罚半年奖金(指年终发放部分),矿工4次全年无奖。

(四)行政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如有徇私舞弊的情况,每次处罚50元。

广告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本公司为单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休息,假期为带薪休假。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20元的处罚。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4.上班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半天计;

5.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6.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7.提前下班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8.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9.于一个月内有迟到及早退记录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二十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

1.婚假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申请审批,并做好假期内的工作安排。

2.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符合晚婚的为7个工作日。

3.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的3个月内休完。

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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