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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时尚作文十篇

   来源:学问馆    阅读: 2.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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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时尚作文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时尚作文十篇

时尚作文 篇1

金色的夕阳洒下温柔的余晖,照在上班一族或者我们学生的脸上,结束了一天辛劳的工作和学习,我们需要找一些精神的慰藉。

于是我们打开电脑,登录到博客上,进入这精神的小窝,这似乎早已成为一种时尚。

我有两座小窝,一座是文字的,一座是音乐的,总喜欢静静地坐着,像呷茶一般细细地品味着,其间流逸着淡淡的欣喜与惬意。

以文会友,这是我们的时尚。于是便喜欢同年龄稍长的朋友一起品读着各自的文字,表达一些赞许,交流一点意见与心得。

我们不期许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广泛地关注,不奢求做一回隐没的平民作家,只简单地希求可以有一些别人同感的回应,几许认真与真诚的品读。

静心而坐,细细地品味着别人诗一般的文字,闭目冥想,遐思着那字里行间所流淌的诗情画意,如天空一样澄明,像水一般清澈。轻轻地咀嚼,益发地散射出一种甘甜的醇香,有一丝像清泉,又有一点像淡酒,一丝丝、一抹抹地扑面而来,便如同沐浴着沁心的春风,浅浅的酥醉,恍入一场恬淡的轻梦,其间纷纷扬扬地洒下雪一样的樱花,不禁已彻底地醉了。

我们便愿意如此,简单地品味着别人博客中简单的几行文字,在这种时尚中,轻轻荡涤去心灵的尘垢。

以乐动人,用怡情的纯音乐湿润每一位来访者的心。或是闲庭信步,邂逅一段空灵的仙乐。

音乐同文字一样,亦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在清清浅浅的几个乐符间早已将人吸引过来,要去全心地回味,释去满身的烦忧与喧嚣。

宁心而听,舒缓地将整个身躯都搁下,将整颗心都彻底地放松,徜徉于一片幽静的夜色中。仿佛趴在窗口,吹拂着夏夜的晚风,面前是无垠的稻田,墨绿而深沉,安详地匍匐在夜色幽暗的角落,风一吹过,便飘漾起阵阵沙沙的响声。有一轮明月朦胧地隐在团团的柔云中,泻下隐隐约约的月光,洒在一片松林中,便萦绕起股股浅吟的松涛。那古筝清越而悠扬的弦音,二胡咿咿呀呀的古韵都在这玄幽的背景中,像天籁一样扩散开来。

这亦是一种时尚,令人在一种纯粹中得到精神的升华,滑下两行晶莹的清泪。

夜色已深沉,万籁已俱寂。我们博客一族便在这一种穿梭的相遇与交流中安抚着劳顿的心,在这一种时尚中感受着天空飘下的一阵微雨,品味着一种意犹未尽的隽永。

这一切都在这时尚的品味之中。

时尚作文 篇2

走在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于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跑进了我的校园,引得无数少男少女“追逐”时尚的脚步。

有些同学认为,时尚就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明星的那些“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把违反学校规定,当做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内涵,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了“时尚”这个美丽的名词。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让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千万不要盲目顺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么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由他深刻的的内涵,每个人的生活习惯、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时流行的不一定适合自己。可以的模仿,说不定会弄巧成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真正的自己,发自内心的自己的真、善、美才能展现真实的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时,造福一方,应该是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在我的心中,

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时尚作文 篇3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时尚作文 篇4

古往今来,无论在什么地方,时尚都是人们讨论的主题。纵使时尚的内容不断翻新,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之心也从未变过。但是,时尚也千差万别,不一定凡是人们追求的时尚就是好的时尚,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内涵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如此,随后她又自己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己。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后来,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内涵,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不过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不过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内涵,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真正的时尚应该既能给人审美上的愉悦,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蕴,从中人们能听到一种思想的呐喊,能感觉到一种精神的力量。愿你我都成为真正的时尚达人!

时尚作文 篇5

时尚,本身就是一笔重要财富,或是感知,或是实物,或是体会,或是品位。如果把“时尚”这个词以名词来看,则展示的是流行,是时代散发出来的气息,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如果把“时尚”以形容词或动词来看,则呈现出的是前卫,是进步,是一种主动追求美丽和魅力的效应。

名词的“时尚”,它可以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从单色调的蓝灰系列衣服,到如今色彩斑斓、五花八门的奇装异服,时尚这个东西,似乎有种魔力,无时不在展示前卫和潮流。从黑色短发到五颜六色的染发和男人披肩的长发,印证的不仅仅是对时尚达人思想的变迁,显示的更是时代的多元化。

从吃素到吃荤,再从吃荤还原到吃素,这个回旋,我不认为是一种“装酷”,这是时尚营养观起到的作用在发酵。“要吃就吃绿色食品”的口号,正是基于这点。

“住”呢?从小平房到二层小楼,多层到高层。一时间,各个时尚高楼大厦平地起。农村的人想进城,城市的人想住乡下。表面看起来,这些人的脑袋都有问题,实则不然。农民想进城,是想融入城市生活,想接轨;城市人想进村,是想拥抱自然,想呼吸清新空气。两则都是“时尚”,却都是最自然的内心真实反映。

最后说“行”。熙熙攘攘的行人,遍布在世界各地旅游;各种品牌的车牌,排列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发达的交通网络,从爱坐车到喜欢行走;形形色色的特色户外运动,大家从陌生都熟识……这些,无不昭示着“时尚”和“时尚观”已渗透到每个角落,并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关于形容词或动词的“时尚”,涌现出的各种“时尚达人”就可给予最合适的解释。音乐达人、城市达人,以及恋爱达人、美丽达人、博客达人、拍拖达人、医疗达人等等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乱花渐欲迷人眼”。“时尚达人”的称呼,本身就很时尚,正如从大人、老爷、太太的称呼到先生、女士、小姐、同志的转变,从作揖、拱手、跑拜、请安到握手、鞠躬、颔首,是时代的进步,是岁月的变迁,是“时尚”的助推。

这个年头,似乎很容易制造时尚。制造时尚的过程,则是动态的进步和社会的“包容”。超女流行,引领时尚潮流;舞林大会盛行,挑起舞蹈风尚;网络发达,红人烽烟四起。尽管这些现象出现的另类达人如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等饱受诟病,但不得不承认,这些达人都“火”了,火得莫名其妙,火得翅膀发热。

是社会浮躁了吗?是人心散了吗?NO,都不是。是社会发展了,是时尚观多元了,是品位提升了,是时代进步了。不是吗?阅读时尚,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就是一种品位;品味时尚,本身就是在阅读“历史”,本身就是在阅读你我。

时代变迁,追求时尚之心不能泯。感受到了吗?时尚并没走,它一直在看着你。

时尚作文 篇6

今天上午,我和外婆在三北大街上走。突然,一辆开过来的公交车吸引了我们的目光。

只见那辆公交车的车身上写着几个大字:保护牙齿。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请到……诊所,包你拥有一副洁白的牙齿。一旁还标明了诊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张咧着嘴笑的女孩脸挂在一旁,那牙齿可真有点儿让人羡慕。我和外婆都感到十分新奇:“连破公交车也穿上了豪华的皮大衣,还是带有广告的皮大衣,它还成了广告部的形象大使。”

正说着,一辆小轿车也吸引了我们的目光。嘿,这小轿车也来参加服装秀了。他的样子比公交车的更加时尚,只见它的车顶上插了一面中国国旗,后玻璃窗上还画着一张中国的雄鸡地图。

小轿车全身都涂满了花花绿绿的东西。还有车的们上,都写着“中国加油!奥运加油!纹川雄起!!五个颜色鲜艳的奥运五环醒目地出现在了车前的发动机盖子上。五环内还有五个小福娃。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妮妮,都展示着自己的风采。

我们还看见了为学校做广告的车,为报社做广告的车,为服装店做广告的车……真是五花八门。

时尚年代,不光我们人穿着时尚。连那些汽车也来赶时尚,我和外婆笑着,漫步在三北大街。

时尚作文 篇7

没看过《盗梦空间》?你土了!没听过TaylorSwift?你out了!当下,时尚已成为许多人的热门话题。一个时间段的流行必定会成为聊天的主调。

电影没看过可以补看,歌没有听过也可以去补听,这叫明眼人的顿悟,明白该跟上时代了。但你若是一听时尚便去效仿,这便成了瞎眼人了。时尚这种东西可盲从不得。

前阵子大火的Ladygaga以其出位夸张的造型和独特鬼魅的音乐吸引了众人的眼球,赢得了不少人的青睐,由此刮起了一阵巨大的时尚风,引得国内许多明星都争相模仿起来。某专辑封面,那夸张的电焊眼镜;某颁奖典礼,一身衣不雷人死不休的造型,一看便是Ladygaga附身。这类对明星的盲从,总会惹来“抄袭门”等非议。在我看来,盲从别人的时尚,否定自己的特色,实在是一种极不聪明的行为。

明星尚且盲从不得时尚,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前几年,安徽出了个名人:许嵩。他被冠以“周杰伦第二”、“音乐界的韩寒”等名,可见影响力不凡。如今好像这类例子越来越多了,本就读于或毕业于某所名牌大学,却在与其专业相差甚远的道路上取得非凡成就,你可以美其名曰“人才诞生的时尚模式”。但这种时尚,你跟从得了吗?许嵩他能成为音乐天才是因为他本身就有这方面的资本,我不相信随随便便地从安徽医科大学拉出个人来就能唱出什么好歌。

确实,这种发展个性成就天才的时尚令人心向往之。但这只能是那些有天赋的人打造的时尚。我们普通人啊,切勿想着哪天甩甩书包走人,奔那“时尚”道去。

盲从时尚是愚蠢的甚至可怕的。在中国人口泛滥的情况下,“丁克”成为一种时尚。这本可理解成“为中国大地减少人口负担的好事”。但有些人为了跟着这时尚,使自己不落伍,竟然做起了“伪丁克”。明明养了孩子却把孩子丢给父母,还潇洒地对外宣称:“我是丁克我自豪!”这般盲从,扭曲了时尚的本义,颠覆了时尚的价值。

请不要把Ladygaga那件内衣般的衣服当成外套穿在身上在大街上显摆,更不要不好好读书还嚷着:“我要当许嵩第二!”人家许嵩起码还本科毕业了。

时尚作文 篇8

近日,南粤中学高三年级的宣传栏上运用了网络流行语甲骨文表情包,引起了全校轰动。甲骨文在20xx年也已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正在成为大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甲骨文是中国汉字文化的重要组成之一,而甲骨文的表情包,更加推动了大众对它的关注。

现在我们中国人所学习、普遍使用的都是汉字,简体便于人们方便书写理解。但要说中国汉字的演变,不得不提的就是甲骨文了,甲骨文的出现让我们对文字有了一定基本的认识,古代人民用简单的符号而组成的文字,看出古代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与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之大。或许很少人会关注甲骨文,因为很难看懂。陈教授受“艺术与科学”运动的启发,借助电脑技术重新解读中国古老的象形文字,从而设计出了具有几何审美价值的甲骨文字体。正因为这些甲骨文的表情包,引起了广大人民对甲骨文的关注,被甲骨文的独特魅力所吸引,也让更多人了解到中国古老的象形文字的神秘与美妙。

现代社会发展之迅速,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能够充分利用科技、电脑技术对中国文化进行重新解读,并设计出与时俱进,具有几何审美的甲骨文字体,我想这是科技与文化的融合,一个充满趣味、美妙的过程。形成的成果也是具有时代与艺术价值的字体。符合当代人对美、创新的追求,自然激发了大众对它的关注与喜爱。甲骨文的几何审美效果使其具有独特魅力的时尚感,也体现了中国汉字的时尚美。我想说它时尚,也是因为与现代电脑技术和审美相融合,符合大众的审美价值,这让甲骨文的表情包在网络上流行起来。甲骨文的美使它成为关注的热点。这也让中国的汉字文化得以传播,赋予了新时代的美丽。

甲骨文字体出现在大众视野,使更多人了解中国汉字文化,领略、感受到汉字不一样的美丽。这是科技与文化的融合,甲骨文具有了不一样的时尚感,引起了大众与媒体的关注,也发扬了中国文化,传播了独特的时尚魅力。

时尚作文 篇9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时尚作文 篇10

爷爷与奶奶的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见过一面后便开始操办婚事。奶奶每次谈起她和爷爷的婚礼,满布皱纹的脸总是红扑扑的,眼睛总是亮亮的。奶奶的娘家没有什么嫁妆,便租了一顶红轿子,让奶奶的几个兄弟抬着去。没有红盖头,满村的人都看见了害羞的奶奶,脸儿比红夹袄还要红。爷爷说,那时的奶奶靓极了;奶奶说,那时的爷爷帅呆了。

姑姑出嫁的时候,奶奶竟孩子气的想为她要一顶红轿子,可在奶奶结婚时,轿子就已经是稀罕物了,更何况几十年过去了关于传统与时尚的作文关于传统与时尚的作文。办喜事那天,看着崭新的轿车把姑姑带走时,奶奶觉得很失落,她总想着那顶红轿子。一直到现在,奶奶还念叨着说,结婚用轿子多好啊!

不久后的一个星期天,爷爷奶奶一大早就起来了,仔仔细细的打扮了一番,爷爷刮了胡子,奶奶将满头银发梳了又梳,对正在吃早饭的我招呼了一声说他们要去拍婚纱照,几欲喷饭的我立马尾随而去瞧个热闹。我就说嘛,他们瞅见姑姑的婚纱照直夸漂亮一定有问题。

照相馆里,我推荐了白色的婚纱,奶奶一个劲儿摇头最终选择了一件红色的旗袍。化妆时,奶奶愣愣地看着店主拿着各式的“笔”在她脸上涂涂画画,趁人不注意时还跟我嘀咕:“平时只看你写字时用,怎么还能在脸上写?”画完后,她在镜子前看了半天,用手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口红,又使劲地抿了几下,不好意思地笑。而爷爷则坐在一边,手指不停地弹敲着椅背,我用胳膊肘碰了一下他轻声说:“您紧张啊?”“才不呢。”爷爷边说边擦额上的汗。我也不停地擦汗,我一直教他们摆一个说得过去的Pose,可是他们硬是无动于衷,一脸的严肃。没办法我只好骗他们说照好了。他们同时吁了一口气,爷爷牵起了奶奶的手开心地笑,奶奶也抬起手帮爷爷理了理衣领,两人搀扶着向我们走来,在此期间,照相机一直不停地“咔嚓”着,终于大功告成。

爸爸怕他们待在家里闷得慌,便帮他们到老年大学报了名。一个月后,爷爷竟提了个录音机,在屋子里和奶奶跳起了迪斯科,歪歪扭扭地迈着步子,像小孩一样认真。哥一个劲儿地夸爷爷奶奶是与时俱进。不过他们白天跳迪斯科,晚上还是搬着小板凳坐到院子里。爷爷会一边拉着二胡一边哼唱不知名的曲儿,奶奶拿着蒲扇轻轻地晃着,一边跟着哼。二胡伴着咿咿呀呀的腔调,夹着拍打扇子的声音,不知不觉中,我就进入了梦乡。有时一觉醒来,看见他们还静静地坐在院子里。奶奶说他们谈恋爱那会儿就这样一声不吭,坐着地上。我想,这比起现在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怕丝毫也不逊色,这是怎样一种的浪漫啊。

跨过世纪的门槛,年过七旬的爷爷奶奶一路走来,悠哉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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