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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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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处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处理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处理合同 篇1

为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法律规定: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安全处臵。乙方为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等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 合作分工

生活垃圾集中处臵工作是一项关联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及最终处臵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才能保证彻底杜绝污染隐患。为此双方须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 甲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源头,负责安全合理地收集

和运输本市产生的生活垃圾。为乙方集中处理生活提供前臵条件,并负责与乙方共同参与生活垃圾的过磅工作。

(二) 乙方:作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臵单位,负责生活垃圾集

中安全无害化处臵,并实现各项环保指标达标排放。

二、 责任义务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本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及人身伤害由甲方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垃圾不应超过300吨/天。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市生活垃圾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如因垃圾成分不实、含量不符双方约定的乙方可接收垃圾种类、成分和数量导致乙方在集中处理过程中造成事故以及环境污染的法律赔偿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对甲方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臵,如因处臵不当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 垃圾处理费支付

1 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垃圾处理服务费的计算

垃圾处理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垃圾处理服务费(月)=垃圾处理价格×该月垃圾累计处理量

每吨生活垃圾处理费参照乙方与宁德市政府签订的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协议约定:65元/吨。

2 开具结算清单

乙方应在有垃圾交付的每个月结束后五(5)个工作日内计算该月已实际交付的垃圾价格、按照双方约定的的.格式准备结算清单并提交给甲方。

3 付款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清单后二十(20)日内,支付该结算清单列明的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

3 乙方帐户如下:

单位名称:

帐 号:

银行代码:

税 号:

5支付程序

根据本合同支付的任何款项应支付到收款方通知付款方的中国的银行帐户内。收款方自行承担本方的银行手续费,每一方应通知另一方汇入款项的银行帐户的具体细节,说明该银行帐户的检索号码、银行帐号和帐户户头。应支付款项的日期若在非营业日,则

应在下一个营业日支付。

6利息

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到应支付的日期后仍未支付,应自该款项到期之日(包括该到期日)直至收款方收到该款项之日(但不包括收款日)为止,按照违约利率千分之二每天计算支付利息。

7有争议的金额

当对任何发票/结算清单金额或其它要求付款的通知中列明的金额发生争议时,对该笔款额有争议的一方须在应付款日之前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指明争议的性质和金额,同时支付无争议部分的金额。对争议部分的金额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税费和发票

8.1 乙方应支付根据中国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征收的全部现行及将来的税费。

8.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按照月度结算清单支付的款项后三(3)日内,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额向甲方或其委托的支付机构开具法定的发票。 9人民币支付

本合同中的任何支付均应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四、 垃圾种类、成分和规格

1 提供垃圾种类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垃圾应为符合焚烧技术要求的可接受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及其他适合焚烧的垃圾。

处理合同 篇2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

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起诉,如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除这些情况外: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

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如何列被告,应考虑以下情况:

(1)出借人不知道贷款人是企业,贷款后贷款人也未披露企业用款情况,企业也未主动介入还款事宜的,应以借款人为被告;

(2)贷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实际用款人,出借人选择借款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仍然应列借款人为被告;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借人选择用款人为被告,可以用款企业为被告。如出借人坚持以借款和用款人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应允许,因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诉权。

4、借款单位或者担保单位发生了变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产等,原告起诉谁,包括与该企业有关系的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列为被告。

在关于当前民事审判的有关问题《关于企业歇业、被撤并或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的确认问题》中认为:

第一,诉讼主体的确认。企业在歇业、被撤并或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以确认诉讼主体。应当注意的是,无论在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中如果存在多个清算主体的,均应成为共同清算主体。

第二,清算主体的认定。由于将企业因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中的清算主体确定为诉讼主体,因此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如何确定其清算主体就成为诉讼程序的关键。依据我国《公司法》第191条和192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开办单位;联营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联营各方;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控股股东。因此,如法院立案时初步审查认为不应列为被告的,可以提出参考意见,如原告坚持列为被告应尊重原告意见,是否应承担责任,应在审理中解决。

处理合同 篇3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的瓦窑蒸汽发生器(位于____区____镇原砖厂内)的水处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蒸汽发生器水系统使用pm型软水剂。

2.双方互洽蒸汽发生器日(24小时)补水量(用水量)为____吨/日。经现场提取水样并分析,补给水水质硬度为____mmol/l。

3.加药量:1.6~2㎏/日(50~60㎏/月)。

4.价格及结算方式:采用包干的形式,____元/月(供软水剂两桶〈____㎏/桶×____桶〉,用户自提,付款提货)。

5.服务期限:暂定为壹年。

6.服务承诺

使用pm型软水剂,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按时、按量加药,正常排污,保证连续使用的`情况下,受热面平均垢厚大于____㎜以上,乙方负责提供清洗服务,费用全免。

乙方对甲方的药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使用情况由双方签字记录认可。对违反以上约定的任何一条,合同即废止。

附:软水剂使用说明书。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定作方:(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合同 篇4

关于合同约定汇率的外币投资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这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相关规定是不同的。现阶段,我国绝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只有极少数的外商投资已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内资企业除上市公司外,多数企业也在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鉴于我国目前人民币汇率继续面临升值压力、按合同约定汇率的不合理性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外商投资注册资金的相关规定等我国实际情况,建议及时停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外币投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的相关规定,外币投资统一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会计处理。

一、合同约定汇率的外币投资相关规定比较

(一)《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同约定汇率两种不同的处理规定按《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实收资本(或股本)”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的折合,企业应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科目”;而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一外币折算》中“外币交易的会汁处理”规定,“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定时,采用交易目的即期汇率将外汇金额折算为记账本外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也就是说,包括外币投入资本在内,包括货币性项目及非货币性项目,均应按照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很显然,外汇投资采用的上述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的结果会不同,其对会计报表影响也会不同。

(二)对合同约定汇率两种不同规定会计处理比较

[例]某企业接受一投资者投入外币资本10000万美元,投资合同约定汇率为1:6.80,而在合同签订后实际收到投资款当日的汇率为1:6.50,按《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作如下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 65000

贷:实收资本 65000

如果按《企业会计制度》“按合同约定的汇率的`折合”,而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65000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000

贷:实收资本 68000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与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比,实收资本多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减少了资本公积3000万元人民币。

假如上述投资在实际收到投资款当日的汇率为1:7.00,则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70000

贷:实收资本 70000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70000

贷:实收资本 68000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0xx

结果是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与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比,实收资本少20xx万元人民币,同时又增加了资本公积20xx万元人民币。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按《企业会计制度》中“按合同约定的汇率的折合”规定,实际收到投资的汇率低于合同汇率时即在人民币升值时,会增加实收资本,减少资本公积;相反在实际收到投资的汇率高于合同汇率时即在人民币贬值时,会减少实收资本,增加资本公积。

二、合同约定汇率核算外币投资存在的问题

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又叫实际成本,按这项会计的基本原则。“实收资本或股本”本应在实际收到投资时按“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资时,投资各方事先协商后先签订投资合同,然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投资义务,一次或分数次完成实际投资,有时最后一期的投资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间隔较长,汇率变化较大,按事先签订投资合同时的约定汇率折算实收资本或股本,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处理合同 篇5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处理方式: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如何取得双倍工资?

单位肯定是不会直接与员工结算双倍工资的,需如获得双倍工资肯定是需提起劳动仲裁的

处理合同 篇6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局长 周伯华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九)提供虚假担保;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第七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四)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

(五)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处理合同 篇7

xxxx制造材料有限公司

电厂25MW电站

反渗透系统水处理技术要求

甲方:沧州中铁电厂25MW电站

乙方:

一、目的及必要性

25MW电站水处理车间因原水水质含盐量、氯离子、浊度以及金属离子含量较高,在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容易导致过滤器等预处理设备造成污堵,从而影响到出水水质,造成反渗透、混床等设备出水水质超标,混床树脂造成污染。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满足生产的需要,甲方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与乙方合作,为甲方生产提供良好的水处理服务。

乙方作为一家专业的水处理服务公司,以提供反渗透处理药剂承包的模式对甲方的反渗透系统进行水处理技术承包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提供反渗透系统的絮凝剂、阻垢剂、杀菌剂及反渗透清洗药剂等;要求乙方对我放反渗透使用药剂情况进行技术服务,药剂到货数量以公司过磅为依据,我方核实后签字,乙方负责反渗透清洗工作、定期提交服务小节,及时提供相关的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并定期对反渗透设备进行拆检,确认反渗透运行正常。若乙方药剂质量存在问题,我方可以随时报请公司,更换厂家。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根据甲方提供的现有设计参数,甲、乙双方按以下条款履行各自职责。

甲方权利

1)乙方必须提前对甲方水质进行取样化验,提供一份全分析报告然后针对甲方的工业水水质情况及反渗透进水要求进行加药。

2)乙方的水质化学处理方案的选择和调整必须由甲方进行确认。

3)对乙方的水质化学处理效果做出评价和考核,并以甲方的检测数据作为评价和考核的依据。如果检测数据双方有异议,则请第三方复检(GB/T12145-1999),资费由乙方负责。

4)水质化学处理存在问题时,乙方应在2日内协助甲方清除乙方原因,甲方对乙方不合实际的水处理方案,有权停止使用,知道问题解决。

5)乙方对本公司最新的水处理技术有义务下甲方提供。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合格药剂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或换货。有吃在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义务

1、 提供繁盛头系统药剂处理的详细技术资料。

2、 协调好乙方和甲方个生产职能部门的关系。

3、水系统出现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4、 系统新增用水电应及时向乙方说明,并提供相应的水质要求。

乙方权利

1、 乙方在保证水质的前提下,可以对处理方案做出修改及调整。但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2、 配合甲方由于生产工艺变化,从而进行反渗透水处理方案和部分指标的调整。

3、 可以参加甲方对乙方的水质指标考核和现场检测试验工作,并共同确认最终结果。

4、 对检测数据存在异议时,乙方可以参与分析,并由区级以上相应机构做最终确认。

乙方义务

1、 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

2、 预见反渗透水处理系统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并及时告知甲方。

3、 按现场技术服务要求按时定期提供工业水、反渗透进水及出水的水质报告和各类技术服务报告。

4、 保证药剂按时按量供应,保证水处理药剂质量,因药品质量和技术方案处理不当,使膜元件受到坡缓及污染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 提供加入药品的主要成分说明,质量标准,加药方式等,提供现场指导,提供进口优质药剂及有关检验方法,及时推荐新技术。

6、 根据水质分析和性能分析结果,及时调整优化处理配方。

7、 乙方负责化验、监督。发现水质异常,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在24小时内解决。

8、 乙方提供与反渗透膜元件相匹配的絮凝剂、阻垢剂、杀菌剂及反渗透清洗剂等,如出现水质异常现象,免费对系统进行处理。

9、 因甲方生产工艺和其他人为原因和不可抗力在成的水质恶化状况,乙方及时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并负责实施。

10、 乙方提供的药剂必须具有兼容性,针对性。不得有破坏膜元件的现象及操作存在。

11、 及时提供加药方案。对不利于加药的设施进行整改。

12、 负责人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 提供完整的现场水处理方案和控制方法,加药方法。

13、 能够对甲方的系统改造提出建议及方法,帮助甲方有效地调整运行方式及清洗方式。

14、 更具运行情况及时进行反渗透膜的清洗,清洗由乙方进行,清洗方法及清洗时间必须有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三、水质分析项目及检查标准

1、 乙方水质分析项目,分析频度如下:

项目 频度 项目 频度

电导率 1次/工作日 总碱度 1次/工作日

PH 1次/工作日 总铁 1次/工作日

总硬度 1次/工作日 浊度 1次/工作日

氯离子 1次/工作日 药剂浓度 1次/工作日

总铜 1次/工作日 SDI 1次/工作日

2、水质管理及分析标准

项目 标准

反渗透进水余氯<0.1ppm

反渗透进水SDI<4

最大进水浊度<1.0NTU

3、 技术要求

采用阻垢剂可以提高水中的难容物质的`饱和度,要具有以下功能:1.抑制析出的作用2.分散作用3.晶格扭曲作用4.络合作用

不仅要具有抑制水中CaCO3,CaSO4,BaSO4和SrSO4等无机檐沟和铁,铝胶体在膜上的沉积,同时也能有效抑制氧化硅的沉积,降低过滤器出口余氯含量,保证反渗透系统能够长期安全运行。如果反渗透经过长期使用后,出现膜表面结垢污染的情况,要根据RO膜元件被污染的类型及造成污染的原因,做到对症下药,在进行清洗,以恢复膜的原有特性,清洗后要对造成膜元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做出相应的预处理防护措施。

本厂使用的反渗透装置为2台60t/h,膜元件为韩国世韩生产,系统回收率≥75%,系统脱盐率≥99%,在加入药剂合理的情况下,每年反渗透清洗的次数不大于3次。

1)产水回收率达到75%.

2) 每年至少对RO膜抽检一次

3)RO新膜使用周期不小于5年

3、因药品到货不及时,以及药品质量问题和技术方案处理不当等原因,导致反渗透出水水质不合格、设备受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需由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请公司财务执行。

就业前景
合同
人工智能
生物技术
航天技术
海洋技术
能源技术
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