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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劳务合同

   来源:学问馆    阅读: 2.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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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装厂劳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服装厂劳务合同

服装厂劳务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工作地点)从事____(岗位、工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能单方面变更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以下情况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报酬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劳动产品单价标准为_________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如有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

交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且不在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

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二)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

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及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等。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十、 附则

(一)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装厂劳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甲方同意乙方来甲方参加工作,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用工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_年,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到期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任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司中工作,从事服装加工。

三、劳动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工作安全,如乙方因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四、劳动制度: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如有违纪现象发生,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

五、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

2、在淡季,如因没有订单,甲方按月支付保底工资乙方不得进入其它厂工作。

3、甲方每月底发工资,决不拖到下月发工资,否则公司将按天每位工人工资额的3%O支付给工人,以承担迟发工资的违约金。

4、在本公司工作过一年以后接着工作者,每月增发工龄工资,按10元递增。

六、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包食宿,员工同时享受工厂的其它福利待遇。

七、甲、乙双方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乙方无故未经甲方同意退岗的,按违约处理,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厂劳务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个月的15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基本工资 元,岗位工资 元,绩效工资 元,业绩提成按照 % ,出差补助和报销按照《公司报销制度》统一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 元。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两个月生活费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章第7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处以罚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服装厂劳动合同范本服装厂劳动合同范本。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9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 义务兵役期间的。

8.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11.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甲方以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日内向 北京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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