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双薪奖金发放办法
一、 制度依据: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管理条例订定,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二、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这是以金三维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其中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
三、 计算方法:
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在职时间实际必须满1个月以实际工作天数满23个工作日为准。例如,A员工在职时间超过两个月年底双薪奖金=当月工资+当月工资*0.2。超过十个月为实际双薪
四、 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3月15日发给。
五、 奖惩的加扣标准
1. 员工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2. 嘉奖1次:加发1日薪额的奖金。
3. 记小功1次:加发3日薪额的奖金。
4. 记大功1次:加发10日薪额的奖金。
5. 申诫1次:扣减1日薪额的'奖金。
6. 记小过1次:扣减3日薪额的奖金。
7. 记大过1次:扣减10日薪额的奖金。
六、 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
1. 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的(以元为单位)。
2. 病假1日扣减半日薪额的奖金,病假累计超过15日(含15日)以上的员工不予发放。
3. 事假1日扣减1日薪额的奖金,事假累计超过5天(含5天)以上的员工不予发放。
4. 婚假1日扣减1/4日薪额的奖金。
5. 丧假1日扣减1日薪额的奖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薪的奖金。
6. 产假1日扣减半日薪额的奖金。
7. 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含5次)的员工,旷工累计超过3日的不予发放。
8. 发放日之前离岗、离职或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予发放
七、 其他事项
1. 本方案经公司中层以上人员评议,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