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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通知范文十篇

   来源:学问馆    阅读: 3.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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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上班时间通知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上班时间通知范文十篇

上班时间通知 篇1

致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根据季节性变化和实行夏时制工作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我公司工作人员上下班的.时间调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4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2

致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为了统一工作时间,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研究决定,自下周一(3月18日)起行政大楼办公室上下班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五上下班时间照旧,上午 08:00—12:00 下午:13:30—17:30 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三月十五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3

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按照要求,自20xx年10月9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上班时间通知 篇4

各位就诊人员:

我院作息时间自7月14日(周一)起调整为:

上午:7:30 —— 11:30 ;

下午: 14:00 —— 17:00 。

请各位就诊人员合理安排好就诊时间!

  院办

  7月7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5

市局局直各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分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五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其他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xx年5月26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6

各部(室)、班(站、所):

为了统一工作时间,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关于20xx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桂水电司办〔20xx〕125号)文件要求,从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底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各部(室)、班(站、所)认真执行。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荔浦供电分公司

  20xx年5月二十四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7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相关决定,现对上下班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并且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为工作时间

中午11:30-13:0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00—11:30为工作时间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8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___年___月___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9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司统一安排

原定时间

上午:07:30-11:30 下午:13:30-17:30 调整为

上午: 07:30-11:30

下午: 13:00-17:00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上班时间通知 篇10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强化教职工日常管理,坚决清除妨碍公平正义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现象,服务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长期脱岗人员开展核查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强化教职工日常管理,坚决清除妨碍公平正义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现象,服务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长期脱岗人员开展核查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长期脱岗人员的认定

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认定为长期脱岗人员:

1.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各类请假期满(含超出准假权限的)未到岗上班的`。

3.出国(境)留学(探亲)期满未归的。

4.国内进修、学习(含博士后研究)期满未归的。

5.离岗挂职(含科技副县长)期满未归的。

6.私自在外单位就职的。

7.借调校外单位工作到期,擅自不回校上班的。

8.一年内连续病休或累计病休超过3个月的。

9.调出人员未办结相关离校手续,即擅自离岗不上班的。

10.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12.其他原因可认定为脱岗的。

三、核查上报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按本单位教职工花名册逐一核查是否在岗,根据本单位留存历史材料和考勤记录,对不上班人员的离岗手续和期限进行核查和对照,凡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列入上报名单。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长期脱岗人员核查上报工作。要认真清理,务必如实统计上报所有脱岗人员。凡隐匿不报、瞒报、漏报,造成“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一经查实,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3、实行零报告制,即本单位若无长期脱岗人员也须报送报表。

4、核查认定中如有疑问,及时咨询人事处。

5、请于3月9日前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批后的《长期脱岗人员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迎西校区办公楼531室)。

电子版发送地址:**

联 系 人:庞永峰

联系电话:**

  人 事 处

  20xx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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