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范文 > 生物 > 环保法第42条

环保法第42条

   来源:学问馆    阅读: 3.07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环保法第42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就业前景
合同
人工智能
生物技术
航天技术
海洋技术
能源技术
信息技术